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 正文

《常州市节能减排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5-1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江苏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苏政传发〔2022〕224号),市发改委会同市工信、生态等部门起草了《常州市节能减排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意义

节能减排是从源头降低能源消费、减少污染物排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抓手,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有力举措。去年四季度以来,国家节能减排政策不断优化调整,2021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12月底国务院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国发〔2021〕33号),对“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各地制定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各项目标任务。2022年10月2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苏省碳达峰实施方案》(苏政发〔2022〕88号),对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的节能减排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2022年10月2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苏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对全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作出统筹安排,提出了具体指标。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发改委会同市工信、生态等部门起草了《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我市2023-2025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行动计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聚力推进“532”发展战略,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高水平打造“美丽江苏”常州样板提供有力支撑。《行动计划》提出了总体要求以及主要目标,要求把节能减排贯穿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以能效提升和污染物减排为目标,以结构调整优化为关键,以科技创新和机制改革为动力,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到2025年,节能方面,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减排方面,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6560吨、6032吨、6655吨、375吨、893吨、95吨,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

三、主要内容

(一)实施10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分别是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从不同产业、不同领域、不同区域、不同环节明确了节能减排重点工作任务,做到每项工作任务有措施、有项目、有目标。

(二)完善8个方面节能减排制度体系。分别是优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制定完善制度标准、完善财政政策、完善市场化机制、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壮大节能减排人才队伍。从制度、项目、政策、机制、能力、人才等方面构建了节能减排政策体系“四梁八柱”。

(三)强化3个方面工作落实举措。分别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考核、开展全民行动。突出强调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保障措施,确保《行动计划》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四、主要目标及任务指标

《行动计划》充分结合我市实际,将能耗强度降低目标、6个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目标分解到各辖市区,调整设置了全市5个主要行业节能指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