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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两家企业获得省节能先进单位表彰

发布日期:2014-09-1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9月18日获悉,根据《江苏省节能能源条例》及国家发改委《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方案》精神,为激励先进,深入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减排工作,省经信委评选了一批2013年度节能先进单位。全省共评选40家先进单位,其中常州市共2家,分别是新北区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和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获得省节能先进单位表彰的两家企业紧盯“十二五”节能目标,加快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大力降低能耗水平,超进度完成了“十二五”前三年节能目标。2013年,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完成了低氮燃烧、空气预热器改造等重点节能减排技改项目7项,总投资超过1.5亿元。国电公司在“十二五”前三年通过不断改进工艺,更新改造设备,累计节约能耗达27986吨标煤。天马集团在2013年实施了纯氧燃烧技术池窑改造项目,项目竣工达产后,可节约能耗30649吨标煤,吨纱能源消耗值将低于国家建材行业标准中,玻璃纤维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中的先进值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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