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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第一批河湖“三乱”整治项目 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发布日期:2019-07-1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7月13日上午,由省水政监察总队、省水利厅生态河湖处、河长制工作处、省河道局及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验收组对我市第一批重点河湖“三乱”整治项目进行销号验收,并召开工作会议。市水利局总工程师计玉根、副局长陆峰及局相关处室、辖市区河长办、水利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专家组听取了常州市“两违三乱”开展及现场复核情况和溧阳市、武进区、金坛区、新北区就长荡湖、滆湖、长江“三乱”项目整治情况的报告,并对相关情况及存在疑问进行了详细询问。根据省河长办《河湖“三乱”整治违法行为整改验收和销号办法》要求,经验收组讨论决定,同意对我市第一批 “三乱”整治项目进行销号。

会议最后,省水政监察总队调研员武慧明充分肯定了我市在“两违三乱”项目整治中作出的努力及取得的成效,他指出,我市各级政府组织有序、推进有力,验收通过率较高。下一步,希望我市继续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要高度重视,提升政治站位,以河湖长制为抓手,确保取得更好成效;二是要严格标准,继续强化整改,追求数量与质量统一、追求速度与效果统一;三是要落实长效管护,强化后续监管,避免死灰复燃,要做到“削减存量、杜绝增量”;四是要加快整改进度,做好水利部、省水利厅明察暗访中交办的各项问题的检查、整改、验收等工作。

自“两违三乱”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市一直高度重视、积极部署。本次销号的“三乱”项目于今年6月进行了省级现场验收,并初步具备销号条件。目前,我市省级河长下达的20起“三乱”问题清单已完成整改12起;全市140项“两违”整治项目,已完成51项,占2019年度整治任务的50%,占全部任务的36%。下一步,我市将加快推进剩余“两违三乱”项目的整治进度,强化河长办沟通协调作用,落实职责部门责任,确保按时完成整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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