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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制造创新产品享受首购和推广应用支持

发布日期:2019-09-1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推动高质量工业明星城市建设,支持本市创新产品争取“首张订单”、加快创新产品推广应用,政府当好“领先用户”,常州市出台新政策予以保驾护航。市政府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工信局、财政局相关领导就出台的新政策予以详解。
  此次新出台的《常州市创新产品首购和推广应用办法》率先将政府首购和推广应用补助相结合,明确了对本市创新产品进行政策支持,共包括总则、常州制造创新产品、申报认定、政府首购、推广应用、监督检查、附则七个章节三十条内容。
  目前,常州市已形成装备制造、先进碳材料、光伏新能源等一批区域标志性的特色优势产业,一大批创新产品脱颖而出。
  新政策牢牢把握住支持主体、支持方向、支持途径三个重要环节,明确了通过政府首购和推广应用补助两种途径来支持常州制造创新产品。
  政府首购支持常州制造创新产品政策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明确要求政府采购和本市其他企事业单位优先采购常州制造创新产品;二是降低常州制造创新产品参加政府采购的准入门槛。
  新政中,推广应用补助采取首购首用风险补偿和保险补贴两种方式。其中,对首购首批次制造创新产品直接给予风险补偿。
  对首购首批次制造创新产品,首购首用风险补偿的标准是,对首购《目录》产品并供自身使用的本市采购人,给予购买金额的8%、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风险补偿。
  保险补贴采取先投保后补贴的方式,本市生产和制造商对《目录》产品首张订单进行投保,按照实际支付保费的80%进行补贴。购买一种保险产品最高可获得10万元保费补贴,购买多个保险产品最高可获得50万元保费补贴。
  常州制造创新产品的评判标准涉及四个方面内容:一是生产和制造商为在本市行政范围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二是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顺应产业变革方向,知识产权明晰,能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三是属于常州市重点发展的装备制造业、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四是产品为首次投放市场,尚未具备市场竞争力,但潜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大的产品。
  常州制造创新产品经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并由市工信、发改、科技、财政等部门联合会商认定后,须纳入《常州市制造创新产品首购和推广应用推荐目录》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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