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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8-06-2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近期,我市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进一步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的重要意义

集团化办学主要指以名校为核心,通过输出学校品牌、管理模式、课程资源和互派教师等措施带动相对薄弱学校、乡村学校、新建学校共同发展的一种办学模式。当前一段时期,进一步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是我市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加快推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

(一)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教育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反映到教育领域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教育需求同教育供给、特别是优质教育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破解教育领域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是当前发展教育事业的首要任务。集团化办学是现阶段破解“上好学校难”“择校热”问题成效最大的一条重要路径,也是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化、普及化的一条成功之路。

(二)深入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2017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强调要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系统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要鼓励多种形式办园,有效推进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要着力提升乡村教育质量,多措并举化解择校难题;要加强教师资源的统筹安排,实现县域优质资源共享;探索集团化办学,采取委托管理、强校带弱校、学校联盟、九年一贯制等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制度,使绩效工资充分体现教师的工作量和实际业绩;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使用,向薄弱环节、关键领域倾斜。我市《实施意见》力争在这些方面进行实践探索。

(三)全面加快教育优质均衡步伐。2016年至2017年,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先后对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提出要求,市政府对发展学前教育出台两期五年行动计划及综合改革若干意见,对我市进一步优化教育布局规划、加大教育投入、加快队伍建设、提升教育品质、促进优质均衡等方面进行了整体部署。当前,教育从“硬件促均衡”向“软件促均衡”提升的进程中,急需优质资源突破“围墙”,与相对薄弱学校充分对接。实践证明,集团化办学有助于在特定发展阶段快速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放大优质教育资源,满足群众需求;有助于集团内新建学校快速成长,节约办学成本,提高办学效率;有助于拓宽学校教育视野,促进学校优势互补,扩大教师和干部成长空间,提升学校整体办学水平。

二、我市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成效与问题

2007年起,我市进行教育集团化办学探索。2011年,召开全市教育集团化建设工作研讨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集团办学”的意见》,制定《常州市教育集团考核评价指标(实行)》。各地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既有区域内合作,也有跨区域合作,更有跨行业合作,并在经费投入、师资配备、教学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有益探索,其中,天宁区、钟楼区实现了义务教育阶段集团化办学全覆盖。通过十一年实践,集团化办学对推进全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发挥了较大作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2010年,我市成为首批创建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2017年,我市成为教育部课程教材中心“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示范实验区”。与此同时,通过广泛的调研与分析,我市教育集团化办学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办学领域需更加拓展。截至目前,全市基础教育阶段共有教育集团53个,涵盖学校145所,覆盖率21.04%,有待向学前教育、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拓展延伸。

(二)办学方式需更加开放。突出表现为区域间合作还不广泛,借力发展意识还不强,科研单位或知名高校介入情况还较少。

(三)办学机制需更加创新。集团化办学师资保障力度还不大,影响学校良性运作。各辖市区保障水平不一,共建经费还不充足。一体化教育集团办学自主权和内部管理权不明晰,文化融合和特色打造环境不佳。对集团化办学各层面人员绩效考核办法不够完善,影响积极性发挥。

(四)办学品质需更加提升。在共建共享优质课程资源、均衡配置优质师资、促进学校高品质发展方面有较大提升空间。

三、我市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目标

我市结合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四大重点任务,制定了十八条具体意见,力争到2020年,全市基础教育集团化覆盖率达50%左右,市级以上优质学校占比学前教育达85%以上、义务教育达90%以上、高中教育达100%,基础教育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位居全省前列,实现“让更多人接受更好教育”的目标,为建设教育强市,种好“常州幸福树”提供有力支撑。

四、我市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发力点

(一)不断拓宽办学领域,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率。一是加快学前教育集团化进程,凡新建公办园、薄弱园、乡村园纳入集团化管理,原则上1所优质园一般带3-5所幼儿园共同发展。二是加大乡村教育集团化覆盖。乡村学校纳入集团化管理,努力实现每一所乡村学校都有城区学校对口帮扶和结对共建。三是加强薄弱学校集团化力度。将城中老小区配套、城郊接合部、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较多的发展有困难的薄弱学校纳入教育集团化管理,力争在三年内都办成老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

(二)不断创新办学方式,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探索多种集团办学模式,广泛推动区域之间合作,支持社会资源参与办学。

(三)不断优化办学机制,为优质教育资源生长和发展助力。一是创新教师编制配备。统筹考虑,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探索采用员额制、聘用制、购买服务等形式增加教师总量。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统筹区域内教师编制使用。在教师编制、领导职数核定和岗位设置时,由同级机构编制、人社、教育部门根据集团办学规模和形式,研究确定适当增加核心校教师编制、岗位和领导职数的方案。二是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市级安排集团化办学专项经费,各地相应设立专项经费。三是优化集团治理结构。赋予教育集团更多的办学自主权和内部管理权,构建更加开放、更加科学的现代学校制度。四是完善绩效激励机制。根据集团办学的形式、质量以及成员校数量等因素,适当增核集团核心校绩效工资总量,担任核心校校长和外派成员校校级领导的单独增核一定数量的绩效工资,具体办法由同级教育、财政、人社部门等研究确定。

(四)不断提升办学品质,让优质教育资源惠及更多学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共建共享优质课程资源,探索集团招聘的新教师在核心校接受为期1-2年的“首站式培育”的做法,推进学校品质提升,力争三年内集团成员校都建设成优质学校。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这是党的要求、百姓的诉求、教育的追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集团化办学战略,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领导小组,纳入政府民生工程和政府部门考核内容。全市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的有效推进,需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需要各级各类学校的积极实施,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共同营造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良好环境,推动常州教育向着更好质量、更高水平、更具活力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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