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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2010-11-2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常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征求意见稿)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优先发展  育人为本  追求卓越

第一章  发展愿景:建设教育强市  率先高水平实现教育现代化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战略目标

第二章  基础教育:为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

(四)促进基础教育协调发展

(五)加快发展学前教育

(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七)鼓励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

(八)保障特殊教育优质发展

第三章  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创新型人才

(九)增强职业教育发展能力

(十)完善职业教育制度

(十一)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十二)提升服务地方发展水平

第四章  高等教育:提升人才质量和服务社会能力

(十三)提高普通高等教育水平

(十四)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

(十五)增强科技创新与服务能力

第五章  终身教育:让学习成为每一个市民的生活方式

(十六)完善终身教育服务体系

(十七)大力发展社区教育

(十八)加强农村成人教育

(十九)鼓励和促进社会办学

(二十)加快发展老年教育

第六章  素质教育:让学生成为全面发展的现代公民

(二十一)提高德育工作的实效性和感染力

(二十二)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二十三)深化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

(二十四)转变人才培养模式

第七章  队伍建设:夯实教育事业发展的根本

(二十五)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

(二十六)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二十七)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二十八)加快名师培养步伐

(二十九)全面提升校长办学能力

(三十)提高班主任专业化水平

第八章  制度创新:激发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内驱力

(三十一)完善教育管理体制

(三十二)促进办学体制改革

(三十三)构建现代学校制度

(三十四)推进评价制度改革

(三十五)深化教育对外开放

第九章  强化保障:确保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三十六)加强组织领导

(三十七)推进依法治教

(三十八)增加教育经费投入

(三十九)推进教育信息化

(四十)加强教育系统的党建工作

 

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结合常州市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序言:优先发展  育人为本  追求卓越

教育是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是促进人类精神文化传承和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教育现代化是社会现代化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必须牢固确立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战略地位,坚定不移地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广大教育工作者勤奋耕耘,形成了“基础教育高质量、职业教育高水平、高等教育有特色、社会教育有成效”的良好发展态势,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到2009年,各辖市(区)均成为江苏省教育现代化建设先进县(市、区),教育多项主要指标达到或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形成开放式的覆盖全社会的全民学习教育网络和终身教育体系。常州教育的奋斗历程和基本经验证明:要实现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始终坚持政府统筹原则,坚持改革创新精神,坚持素质教育方向,坚持人才强教战略,坚持服务社会宗旨。

当前,常州教育事业虽然取得很大成绩,但与常州经济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要求、新期待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还不高,人才培养模式还不能适应时代发展和学生成长的需求,教育体制机制不够完善,知识创新和教育服务社会的能力相对较弱,教育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强。

未来一段时期,是我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着力建设创新创业城、现代产业城、生态宜居城、和谐幸福城的战略机遇期,也是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建设教育强市、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全市上下必须坚决落实教育优先发展,践行“育人为本”的核心理念,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任务,不断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育具有国际视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践行“追求卓越”的高远志向,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教育体系更加健全,人才优势更加凸显,知识创新和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为支撑经济转型、引领文化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更大贡献。

 

第一章 发展愿景:建设教育强市 率先高水平实现教育现代化

(一)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以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为主线,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坚持以教育信息化推进教育现代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全国、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服务学生健康成长,着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着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市,着力提升市民整体文化素养,为常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优先发展。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投入发展教育事业,真正做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建设优先满足教育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促进公平。把教育公平作为实现社会公平的基础,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为每一个学生提供公平的教育机会,实现“学有优教”。

改革创新。把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作为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构建现代教育新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构建教育公平新平台,创建教育管理新体制,大力提升教育国际竞争力。

追求卓越。确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瞄准国内国际先进水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全面提升教师综合素养和创新能力,激励学校争一流、创特色、出名师、育英才。

(三)战略目标

2012年,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体系更加完善,教育发展各项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到2015年,教育发展主要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教育的多样化、优质化和特色更加明显,学习型社会基本形成,率先在全省建成教育强市。到2020年,率先在全省高水平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在全省建成人力资源强市,率先在全国建成学习型社会。

建立更为完善的教育体系。学前教育纳入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办园格局。义务教育阶段管理体系科学规范,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互通,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衔接,形成开放灵活、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立交桥”,学习型组织普遍建立,终身教育体系科学完备。全方位推进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大国际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力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优秀人才的国际竞争力。

提供更为丰富的优质教育。素质教育观念全面普及。均衡配置优质教育资源,激励学校形成办学特色和品牌项目。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式,学生身心健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全面提高,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不断提升,各类人才服务社会和参与国际竞争能力显著增强。教师队伍综合素养和专业能力整体提升,教育科研能力处于全国先进水平。建成一批国际优质教育项目学校,职业院校专业课与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对接程度普遍增强。建立教育质量评价导向机制,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更为完善。

建成更加先进的教育设施。学校基础设施、教育技术装备特别是教育信息化程度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建成网络、资源和服务全覆盖的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建成数字化教育教学资源库和数字化终身学习支持服务平台。充分运用信息技术转变教学方式,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师生信息素养和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得到较大提升,教育信息化整体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构建更具活力的办学体制机制。建立公平、高效的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形成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民办教育协调发展的多元化办学体制,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创造教育家成长环境,探索教育家办学制度。建立在常高校教育联盟,优势学科建设水平显著提升。构建教育对外开放格局,提高教育国际合作层次和水平。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构建灵活多元的人才培养体系。

2020年,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义务教育巩固率和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均达100%,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70%以上,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5年以上,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3年以上,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30%以上。国家教育信息化标准达标率在98%以上,达到省定优秀标准的学校比例达90%以上。学生、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学校对政府管理和服务的满意度均在90%以上。

 

第二章  基础教育:为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

(四)促进基础教育协调发展。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进程,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城市化进程需要,调整优化学校布局,统筹规划教育发展。促进各学段之间协调发展,逐步推进小班化教学,构建体系完善、优质均衡、特色鲜明的基础教育。实施基础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工程,到2015年,全市建成省现代化标准的学校比例达70%以上,2020年达100%。完善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机制,教育资源配置重点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加大对民族教育的支持力度,提高内地民族班(校)教育教学管理整体水平,积极做好对口支援新疆教育工作。

(五)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加大财政投入,将学前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县级教育部门归口管理学前教育,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建好一定数量的公办幼儿园,发挥其示范和辐射作用。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发展学前教育,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切实改善办园条件,依法全面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全面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加强对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监管,加强对幼儿健康水平的评估。逐步提高0-3岁婴幼儿教育水平。实施乡镇学前教育优质发展工程,到2012年,每个乡镇至少办一所达省优标准的公办中心幼儿园,村级幼儿园100%达市优质园标准。省优质幼儿园占比达70%以上。到2020年,各辖市(区)公办幼儿园占比达60%以上,省优质幼儿园占比达97%以上。

(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调整并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实现义务教育服务均等化。通过学校委托管理、校际合作、教育集团等形式扩大并合理配置优质教育资源,推进优质学校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学校比例2012年达80%2020年达100%。坚持免费就近入学原则,逐步降低公办学校择校比例,到2012年,每所公办学校择校比例控制在10%以内。提高流动就业人口随迁子女公办学校吸纳比例,2012年达90%以上。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强化反馈、指导和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服务体系。整体提高小学教育创新水平,大面积提升初中生学习素养。到2012年,建成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义务教育公平度、适合度和满意度大幅提高。

(七)鼓励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实施高中质量提升工程,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推进培养模式多元化,加快提升学生综合素养,为不同潜质学生自主发展、个性发展创造平台。支持高中创新办学模式,促进高中实现“一校一特色”。鼓励高中适当开设职业教育课程,探索建立高中教育与职业教育的资源共享机制。深化高中课程改革,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增强高中办学的开放性,探索中外合作办学,建设一批高度整合的国际化课程,提高高中教育国际化水平。到2012年,全市高中均达省优质高中办学标准。到2020年,建成全国一流高中10所。

(八)保障特殊教育优质发展。2012年,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均达省教育现代化办学标准。促进融合教育,完善随班就读制度,提高随班就读质量。普及残疾少年儿童15年免费教育,发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到2012年,接受高中阶段全免费教育的残疾学生比例达100%。建立特殊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形成课程开发、教学研究、信息技术、康复指导等特殊教育服务体系,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第三章  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创新型人才

(九)增强职业教育发展能力。实施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工程。推进职业学校向城市新区和产业园区集聚,在城南建成高职园区的基础上,建设城西职教园区和城北、城东职教基地,辖市(区)大力发展综合职教中心。推进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创新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与运行机制,推进高、中等职业教育一体化,调整优化职业院校专业结构。到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总数调整到16所,建成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6所,其它公办职业学校均建成省级示范性职业学校或达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标准,新建省级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9个。到2015年,建成10所国内一流的中等职业学校,形成与地方产业发展相适应、校企紧密合作、教学生产服务有效结合的示范性实训基地框架,建成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到2020年,建立完善的高职与中职配套衔接、协调发展、满足全社会需要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成中国职教名城。

(十)完善职业教育制度。建立政府主导、学校主体、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明确政府、行业(企业)和学校在校企合作中的职责和权益,通过地方税收优惠、企业办学成本列支、安全责任分担等措施鼓励行业(企业)参与或举办职业教育,围绕区域经济发展和常州支柱产业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推行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支持职业院校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在化工、建筑等行业严格落实职业准入制度。积极推行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和五年制高职专升本制度,探索中职与应用型本科、高职升学课程衔接模式。推进职教与普通教育互通,职教实训基地等教学资源向普通中学开放,促进中学生职业技术能力和创新能力发展。到2020年,建成2-3个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

(十一)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定单式”等人才培养模式。统一协调全市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加快推进职业院校专业课建设,推行任务式和项目课程,实行理实一体、学做结合教学模式。健全职业学校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开发共享型教学资源库。形成以学习能力、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为导向的学生学业评价体系,建立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检测制度和毕业生发展跟踪机制。突出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和核心能力培养,加强职业学校文化建设,促进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的融合。到2012年,建成一批省级职业教育校企一体化办学模式创新试点学校,所有职业学校均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并建有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工作室和项目,职校毕业生就业率和中级工达标率保持在98%以上。

(十二)提升服务地方发展水平。根据长江三角洲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常州振兴“五大产业”及“一核八园”产业布局要求,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学校和行业联合开展人才需求预测,联合制定行业职业教育规划,参照国际标准制定人才培养标准,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依托职业学校优势专业和特色专业,按照“产学研训赛考”一体化的目标,建设面向社会和企业的公共性实训基地和社会服务平台。大力推进职业院校产学研结合,建立教师创新工作室,开展技术研发服务,建立教师产学研成果转化奖励制度。搭建继续教育服务平台,主动为社会成员多元化学习和发展需求服务,主动为行业企业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等提供人力资源服务。

 

第四章  高等教育:提升人才质量和服务社会能力

(十三)提高普通高等教育水平。更高层面、更大范围、更高质量实现在常本科院校的深度合作和跨学科整合,建立在常本科院校校际合作联盟和优势学科建设联盟,实施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共同建设2-4个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具有一流创新条件和创新团队的省级优势学科平台,开展学术交流与教师创新联合攻关,部分学科达到国内高校一流水平,形成优势学科群,扶持共建1-2个国家重点学科,大力提升在常本科院校整体水平。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鼓励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和服务社会发展的能力。支持高校进入国家“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行列,参与实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加快在常高校硕士点、博士点建设,增加数量,提高质量。吸引国内外高水平高校和科研院所落户常州联合办学。

(十四)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加快建设常州科教城,以国家高职改革试验区建设为契机,推进“开放共享、集约发展”的国家级高等职业教育园区、高层次人才培养园区和科技创新园区建设。高水平开展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创新工作机制,推进工学结合、课程及学分互认、师资共享等领域的改革,促进政府与企业共建高等职业院校,着力在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领域建设重点专业群,着力提升“双师型”教师队伍的综合实力。以国家示范院校、骨干型高职院校和省示范院校建设为引领,提高高职院校整体发展水平,充分发挥高职教育集群发展模式的辐射作用。到2015年,建成3所国内一流的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十五)增强科技创新与服务能力。推动高校围绕江苏和常州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战略主题和急需解决的重大实际问题,深入研究,提供高质量咨询和服务。建设资源共享、开放合作的知识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共建产学研联合基地,完善高校科研成果转化机制。支持高等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加强产学研结合和联合攻关,与地方和企业共建科技创新平台,积极瞄准国家和省科技专项,对接长三角和常州产业发展、企业需求,围绕关键技术、关键设备、关键环节开展应用性研究开发,推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形成一批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和一批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科研创新基地。

 

第五章  终身教育:让学习成为每一个市民的生活方式

(十六)完善终身教育服务体系。建立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协调推进的终身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和管理格局,完善终身教育联席会议制度。依托常州广播电视大学和社区大学建设常州市开放大学并与省开放大学有效衔接,将常州开放大学建成社区教育的中心、远程教育的龙头和终身教育的基地。发挥市民卡的终身学习功能,建立公民学分积累、转换、认证和激励制度,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与衔接。整合各领域优质资源,建设教育资源库和终身教育学习网,到2012年,建设一批终身教育优质特色课程。加强终身教育队伍建设,提高教学和管理能力。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为满足市民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求提供多次选择机会。实施学习型组织建设工程,打造一批市民自主学习品牌,到2020年,学习型组织普遍建立,现代终身教育体系更加完备,形成学习型社会。

(十七)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完善社区大学、社区学院、社区教育中心、社区教育居民(村民)学校四级网络。实施社区教育实验项目建设行动计划。推进乡镇成人教育中心校转为社区教育中心,到2012年全部完成转型。推进社区教育中心标准化建设,社区教育中心标准化建设达标率2015年达80%以上。到2012年,创建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1-2个,省级社区教育示范乡镇(街道)达15个,省级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占比达35%。全面提升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教育基地建设水平,到2012年,省级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达80%以上,省级社区教育示范乡镇(街道)占比达80%以上,城市、农村居民社区教育参与率分别达60%40%以上。为下岗职工、待业人员、流动就业人员提供高质量的科学技术、劳动技能、文化艺术、休闲健身等培训服务。

(十八)加强农村成人教育。整合培训项目,实施农村经济发展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和现代农业人才工程,大力推进乡镇成人教育基地建设,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民创业培训。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培训,提高农民的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能力。统筹利用各类教育资源,大力实施农科教结合,积极推进农科教结合示范基地建设,省级农科教结合示范基地逐年增加。

(十九)鼓励和促进社会办学。积极鼓励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拓宽办学思路,引入或与国内外知名培训机构合作,创建一批非学历教育品牌机构。积极发展成人高等教育,大力开展新技术和高技能培训。依法规范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审批、评估和资质认证。深入推进分等级评估,健全监管体系,全市A级以上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到2012年占比达15%2015年占比达20%

(二十)加快发展老年教育。以老年社会组织为纽带,形成以各级老年大学为骨干、以社区老年教育机构为依托、以远程网络教育为重要形式的老年教育体系,探索建设养教结合的老年教育服务机构。到2012年,各辖市(区)均建有1所老年大学,到2015年,全市形成完善的社区老年教育网络。加强老年大学内涵建设,丰富课程门类,提高课程建设能力和教学质量,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质的学习环境。

 

第六章  素质教育:让学生成为全面发展的现代公民

(二十一)提高德育工作的实效性和感染力。坚持德育为先,突出德育的全员化和专业性,充分发挥学科教学的育人价值,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把德育融入教育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深化民族精神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增强学生民族文化认同感,提高学生多元文化理解、沟通和鉴别能力。完善校规,推进生命教育、公民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丰富学校文化内涵,建设书香校园,增强学校文化的育人功能。提高学校常规活动的设计水平,深化德育特色创建,打造经典活动,提升学校活动的教育意义。职业学校突出以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创业精神的高素质劳动者,建立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表彰奖励制度。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在常高校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大学生思想道德素养。

(二十二)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提高学生主动发展意识和综合学习能力。建设一批学生自主创新实验室,建立网络学习体验中心,吸引更多的青少年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实施学生健康提升工程,丰富心理健康教育内涵,推进全国课外文体活动示范区建设,建立青少年户外运动基地以及省、市级阳光体育活动营地,深化中小学体育项目特色学校和体育传统校建设,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公告制度,推进“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提高学校健康教育水平,强化学校食堂卫生和食品安全工作。丰富艺术教育的形式和内涵,积极推进书法教育“百千万工程”和高雅艺术进校园,建设一批高水平学生艺术团,提高学生审美情趣和艺术鉴赏力。拓展素质教育途径,大力开展学生社团活动,加强素质教育基地建设。到2012年,全市建好一批综合性、有特色的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各辖市(区)均建好青少年校外活动基地。

落实《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建立新型教学常规。加强学校、社会、家庭的沟通和协作,严格执行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

(二十三)深化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创造性实施国家课程,积极建设校本课程,丰富课程内涵,增强课程的选择性,提高课程统整水平。把课程建设和改革的重点集中到教学工作上,成立学科教学改革领导小组,建立深化教学改革新机制,加快推进基于现代技术和网络环境的教学改革,着力转变教学方式。丰富课堂教学内涵,构建充满教育智慧的创造性课堂,努力拓宽学生的学习空间,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积极思考、大胆质疑,切实增强学生学习能力。

实施“科研兴教”工程。完善教育科学研究机构,将其建设成为课程研究中心、教学指导中心和教学质量监测中心。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和难点问题确立重点科研项目,以科研项目带动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市、辖市(区)、校教科研网络,转变教研方式,创新教育科研成果转化机制。倡导基于实践的教学研究,使教研成为教师的工作方式。每年资助30个重点课题、10位优秀教师教育教学思想研究、10个青年教师专业发展团队。

(二十四)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因材施教,形成开放灵活、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立交桥,为每一个学生提供更多的自由发展空间和学习选择机会,使每个学生都得到充分、全面、和谐的发展。完善学习困难学生帮助机制,关注学生的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和潜能。重视特殊才能学生的培养,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同探索创新拔尖后备人才培养模式,实行特殊人才特殊培养,扩大高层次人才培养规模。职业学校突出实践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完善实习实训机制,建设创新实验室和创业实践基地,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创业和专业技能等竞赛,构建职业院校学生创业与就业服务体系。支持高等学校建设学生创业实践基地。

 

第七章  队伍建设:夯实教育事业发展的根本

(二十五)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严格实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登记制度。建立教育人才预测机制。依据事业发展要求核定机构和教职工编制。建立吸引优秀人才从教的激励机制,完善教师引进、选拔和培养机制,把好教师入口关,改革聘用(任)办法,健全教师转岗和退出机制,推进区域内教师合理流动。合理配置教师岗位,完善岗位管理制度。优化教师职称评审标准和机制。推进分配制度改革,科学实施绩效工资,完善教师绩效考核、奖惩和岗位薪酬分配办法,努力提高教师待遇。

(二十六)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加强教师职业理想教育,增强教师责任感、使命感、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倡导、促进教师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完善师德规范,建立优秀教师教育教学思想总结、提炼和宣传机制,增强优秀教师的影响力。完善以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教师评价机制,弘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严谨笃学、自尊自律的治学态度和科学精神,设立“常州市教师终身成就奖”。开展中小学教师心理保健师全员培训,全面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水平和心理教育能力,为教师专业发展创造和谐的教育环境。

(二十七)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与师范大学合作建设常州市小学、学前教师培养基地,建立提前招生、免费教育、定向培养、保障就业等机制,鼓励优秀学生报考师范专业。提高教师综合素养,启动教师知识更新工程,在国内外建好一批教师培训基地,建立五年一周期的市级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加强校本研训,促进学校形成基于教师专业发展的发展机制和特色,积极建设一批教师发展孵化基地学校并充分发挥其辐射和引领作用。提升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在教师队伍中的比例。培育智慧型教师,鼓励教师广泛开展基于自身教育教学实践的探索与创新。提高“五级阶梯”教师建设标准,优化评选和管理机制。以三年为周期全面开展青年教师基本功大练兵活动,建立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创新激励机制,培养优秀青年教师和团队。有计划培养双语教师。

强化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职教理念、专业实践、课程开发、技术研发等专业化能力,在企业设立职业院校专业教师流动工作站,构建教师在岗研修与到企业实践培训并重、教师职称和非教师系列职称(职业资格)并举的“双师型”教师培养机制,完善兼职教师制度,打造校企合作、产教结合、专兼互补的优秀教师团队,培养一批技术能手、教学名师、专业领军人才和职业教育专家。

提高高校教师队伍水平,加大对优秀中青年教师的培养力度,打造一批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学团队。

(二十八)加快名师培养步伐。实施高层次教育人才工程,建立教育拔尖人才选聘“绿色通道”和专项奖励机制。提高优秀教师教科研奖励标准,设立教学成果奖,奖励教学成绩突出的优秀教师和团队。每年资助一批优秀教师出版教育教学专著。提高“名教师工作室”建设水平,提高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的比例并充分发挥其辐射效应和带动作用。努力营造教育家成长环境,着力培养教育教学专家。组织优秀教师到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研修。通过名师指导、项目资助、高校研修等方式重点培养一批优秀教师。

(二十九)全面提升校长办学能力。建立校长任职资格准入制度,形成校长选用新机制,逐步提高中青年校长在全市校长队伍中的比例。倡导教育家办学,建立校长专业发展导师制,创新校长培训课程和培训模式,促进校长合理流动,组织校长到优质学校挂职锻炼,安排校长到著名高校或研究所研修,切实提升校长学术水平、引领能力和创新意识。完善校长评价办法,评选优秀校长。

(三十)提高班主任专业化水平。提高所有学科教师的班主任工作意识和能力,创新班主任培养选拔机制,大力培养优秀青年班主任,鼓励教育教学专家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不断提高班主任队伍整体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提升班主任专业能力。创新班主任评价机制和工作方式,提高优秀班主任待遇,增强班主任工作魅力。建立班主任工作公共服务平台,实施班主任工作导师制,加快班主任专业化进程,增加优秀班主任。

全市教师队伍建设主要指标

类别

2012

2015

2020

1.幼儿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89%以上

25%以上

95%以上

38%以上

100%

65%以上

2.小学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95%以上

60%以上

97%以上

70%以上

100%

95%以上

3.普通初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

91%以上

4%以上

98%以上

7%以上

100%

15%以上

4.普通高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10%以上

18%以上

30%以上

5.中职教师学历达标率

其中:研究生学历(学位)

95%以上

9%以上

97%以上

15%以上

100%

25%以上

6.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

35%以上

65%以上

95%以上

7.在职特级教师人数

80名左右

95名左右

110名左右

8.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

10名左右

15名左右

20名左右

9.名教师工作室

其中:德育名教师工作室

42个左右

12

70个左右

25

100个左右

35

10.市“五级阶梯”教师比例

15%以上

17%以上

20%以上

11.中职“双师型”教师比例

70%以上

75%以上

80%以上

12.省、市职业院校教学名师(领军人才)

10名左右

20名左右

45名左右

13.高职院校专业教师“双师型”教师比例

80%以上

85%以上

88%以上

14.本科院校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

80%以上

95%以上

100%

 

第八章  制度创新:激发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内驱力

(三十一)完善教育管理体制。明确政府管理的权限和职责,优化政府的管理和服务效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逐步形成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机制,政府及其部门对教育发展的速度、规模、质量、结构进行宏观调控,推动学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推进教育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建设,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公示、听证制度,建立教育发展咨询机构,深化教育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和途径。合理界定教育管理部门的公共教育、教育市场调节和监督职能,建设优质、高效的现代教育管理和服务机构。建立健全教育中介组织的准入、监管和行业自律制度,教育咨询、教育质量评估等逐步交由专业中介机构办理。逐步理顺基础教育管理体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逐步纳入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落实县级统筹,县、乡镇(街道)共建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提高教育行政服务和管理效能。

(三十二)促进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科学、合理确定公办与民办教育的功能、类型、结构和比例,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优势互补、公平竞争、协调发展的多样化办学格局。探索公办学校多种办学形式。

支持民办教育和谐发展。政策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各类紧缺性、实用性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落实促进民办学校发展的人才鼓励政策、财政扶持政策和金融、产权政策,探索建立民办教育奖励制度并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对非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依法实行税收优惠等鼓励性政策,对办学业绩突出的组织、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提高民办教师待遇,建立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制度。

改善民办教育办学环境,落实民办教育法律地位,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和督导评估,建立健全民办学校质量监控和等级评估体系,实行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管理,规范民办教育办学行为、资产和财务管理,完善民办学校重组和退出机制。加强民办教育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机构建设,探索建立民办学校风险防范机制,培育有内涵、有质量、有特色的示范性民办学校。

(三十三)构建现代学校制度。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明确学校办学的权利与义务,逐步形成“依法办学、权责分明、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管理框架。完善学校法人治理模式,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参与管理与监督的运行机制,推进校务公开,健全教代会、职代会制度,学校内部形成民主的决策机制、有效的执行机制和完善的监督机制。深入实施学校主动发展工程,完善学校主动发展评价体系与机制,引导学校形成自主发展的学校理念和内部机制,促进学校主动变革和整体转型,形成自主发展的学校文化。建立中小学管理委员会,建立完善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准入制度,促进校长专业化和合理流动。引导家长、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办学行为。

(三十四)推进评价制度改革。坚持督政、督教、督学并重,完善督导评估结果公示制、限期整改制、问责制,加强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尤其是教育投入职责的督导,健全由政府、学校和社会各界参与的学校办学质量多元评价机制,完善以素质教育为核心的学校发展性督导制度,强化督导结果运用。

完善课程评价机制,逐步建立与新课程相适应的质量监控机制和评估体系。完善以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教师评价机制,师德考核和业务考核并重,促进教师主动专业发展、探索教学改革、自觉担当育人职责。深入实施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学生成长发展性评价机制和促进学生终身发展的评价模式。逐步形成招考分离、分类考试、双向选择、多元录取的招生考试制度,扩大高中招生自主权,规范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和程序。

  建立健全规划纲要监测评估和跟踪检查机制,各项指标纳入政府各部门、各辖市(区)和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定期组织实施阶段性评估。

(三十五)深化教育对外开放。深化中外合作办学,积极建设境外孔子学院、孔子课堂,推进教师互派、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鼓励职业院校为海外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招收留学生。引进国际优质课程、教育项目和管理机制等资源并与现有资源有机融合。做优做强AFS等传统项目,办好“汉风龙韵”等品牌活动,让更多学生获得海外学习、实习的经历。在部分中小学(幼儿园)设立国际部,办好国际学校和国际课程班,为在常外籍人员子女入学提供优质服务。到2020年,职业院校25%以上的专业课与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对接。

 

第九章  强化保障:确保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三十六)加强组织领导。主动对接并创造性实施国家、省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市政府成立教育规划纲要和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指导实施本规划纲要。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建立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树立正确的教育政绩观。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党委、政府定期专题研究教育工作制度,严格落实问责制,把教育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教育工作实绩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主要领导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市教育部门负责本规划纲要实施的组织协调,其他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抓好贯彻落实。

各级各部门强化职责,加快建立健全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机制和制度。各地增强自主发展意识,立足区域自身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行动方案,加强对本地区教育发展规划、布局调整、资源整合、经费投入、政策配套、人事交流等方面的统筹管理,分阶段、分步骤、分类型组织实施,整体提升区域教育发展水平各级政府定期向同级人大报告教育工作和教育经费预决算情况,并充分听取政协及民主党派的意见和建议。

健全和完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实施校舍安全工程,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强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完善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协调机制,优化教育信访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化解矛盾和纠纷。

加强教育宣传,普及现代教育理念,形成全社会理解、关心、支持教育和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凝聚广大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

(三十七)推进依法治教。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广泛宣传教育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素养和公民意识,提高全社会依法治教的自觉性,努力形成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社会依法参与、学生依法受教的良好教育法治环境。各级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坚决查处各类教育违法行为,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深化依法治校,健全学校章程和制度,从严治校,履行职责。尊重师生权利,加强教师管理,按照公平原则对学生实施奖励和处分。

(三十八)增加教育经费投入。落实政府提供教育服务职责,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健全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投入保障体制。完善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年初预算以及预算执行中的超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确保财政教育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确保全市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高于省核定比例,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比例高于GDP增长比例。各级政府的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应重点用于教育事业,开发人力资源。逐年提高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进一步加大教师队伍建设投入,为大规模教师培训、大力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提供有力保障。加大财政补贴力度,积极化解公办学校基本建设债务。

健全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机制。新建住宅小区必须按规划同步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因城市建设需要搬迁大中小学、幼儿园,其置换收益应全额用于学校建设。对各级各类学校校舍建设实行规费减免,按年度计划完成校舍安全工程。强化教育税费征收管理,按规定足额征收地方教育基金并专项用于教育事业,足额征收企业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政府统筹部分并逐步提高统筹提取比例,适时调整学费(保教费)标准。鼓励企业投资人才培养和学校建设,完善社会捐赠教育的激励政策,建立常州市教育发展基金,拓展教育服务、科技开发等教育经费筹措渠道,落实个人教育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所得税前扣除规定。

健全各类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各级财政保障范围并实行预算单列,学前教育实行政府、举办者、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高中以财政投入为主、其它渠道筹措经费为辅,中职教育实行政府投入为主、行业和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等多渠道投入的机制,高等教育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设立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等筹措经费的机制,并推行基本支出拨款与专项绩效拨款相结合的财政拨款制度。终身教育实行政府主导、多元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规范和完善教育经费转移支付制度,教育经费分配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和农村地区倾斜。实行民办学校发展政府支持和奖励政策。完善助学贷款机制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保证每一个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

完善教育经费监管机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建立教育经费绩效考评体系,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建立地方政府教育经费增长考核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政绩考核、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教育经费增长未达法定要求的,要限期补足。建立教育投入年度公告制度,健全教育经费预算、审计和监察制度,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收费资金管理,建设节约型学校。

(三十九)推进教育信息化。2012年,改造并完善覆盖全市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学校100%建成一级校园网,学校日常管理100%实现信息化,形成教育信息化支撑和保障体系。到2015年,建成门类齐全、内容丰富的学科课程资源和学习资源库,建成学生网络学习平台和虚拟实验平台、教师管理和专业发展平台、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和市民终身学习平台,形成更为积极开放的学习文化。到2020年,形成支持教育信息化的知识共享机制,完成学习型社会网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教育信息化国际交流机制。

(四十)加强教育系统的党建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推进“一校一品”党建品牌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率先把教育系统党组织建设成学习型党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核心价值体系进学校、进课程、进实训。加强党风廉政及行风教风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会、妇女组织、共青团、少先队和学生会对教育事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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