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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常州三家单位、四位个人分获江苏省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称号

发布日期:2017-01-0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常州市旅游局1月3日获悉,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调动全省旅游系统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江苏省政府批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旅游局决定,授予50 个单位“江苏省旅游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20 名同志“江苏省旅游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30 名同志“江苏省旅游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常州金坛区旅游局、武进太湖湾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溧阳亚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获“江苏省旅游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常州市旅游局张鸣、常州市武进区旅游局杨建伟获“江苏省旅游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常州恐龙园股份有限公司许晓音、常州春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萧燕萍获“江苏省旅游系统劳动模范”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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