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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抽查企业年报公示信息 作假将列黑名单

发布日期:2015-03-0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根据《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在常州先行开展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试点。
  这是全国首批试点。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从2月25日—3月20日,先行开展今年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据了解,抽查企业名单由省工商局按1%随机抽取下发,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等规定,主要核查企业是否按规定公示年报、公示信息情况是否正常、是否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即时信息、公示信息是否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情形、是否能够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取得联系,以及企业在工商部门抽查时是否配合等情况。
  常州市工商局提醒企业,尚未年报的企业,请抓紧履行年报公示义务;已经完成年报公示的企业,请认真审查已公示信息,抓紧更正不准确信息。6月30日后,凡经查实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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