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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发布日期:2017-06-0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常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丁 纯

  今年6月是全国第16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市上下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为抓手,通过强化企业内控、严格政府监管、加强社会监督等途径,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企业要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企业承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首先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想安全”,真正从思想上行动上重视安全生产,处理好经济效益和安全生产的关系,在安全上舍得投入;其次是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要“会安全”,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且落实到企业的各个工作岗位、各个操作环节,建立持续改进的内控机制;第三是企业员工要“懂安全”,增强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掌握安全技能,及时发现和排除岗位安全隐患,坚决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政府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高发,职业病危害事故屡有发生,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是其根本原因,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是主要诱因。为此,市安委会今年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转变安全监管的理念,依法严厉查处企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执法是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当前社会管理的必然要求。通过严格执法,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严格执法,督促企业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通过严格执法,指导企业完善规章制度,自觉加大安全投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全社会要努力形成支持安全生产的氛围。全市上下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营造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的舆论氛围。以“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等活动为载体,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引导社会各方力量支持、参与、监督安全生产,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
  抓好安全生产,关系到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每一个社会单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和保障,也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广大职工积极行动起来,广泛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措施,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强富美高”新常州建设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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