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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 联:举办第十期幸福e家真人故事汇普法微沙龙

发布日期:2016-12-3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结婚可以获得法律承认的夫妻关系,婚姻的解除必须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解除同居关系时常常会因为共同购置的财产分割,同居期间的借贷、彩礼返还、非婚生子女的抚养等问题引发一系列的纠纷。12月29日,常州市妇联举办了以“婚前同居那些事儿”为主题的第十期幸福e家真人故事汇普法微沙龙,针对“幸福在路上”诉讼离婚干预项目中的一个真实案例,通过一对准备再婚的同居男女之间的故事,邀请胜名心理咨询工作室主任曹菊文、市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金牌调解员陈妫、江苏吴承燕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吴承艳解读并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婚前引导,与线上线下观众共同探讨正确婚恋观,倡导社会文明新风尚。

    今年,常州妇联大力开展“幸福花开、和美家庭”项目,突出“互联网+维权”,突破时间空间限制,刷新妇女儿童普法维权方式。全年10期“幸福e家——真人故事汇”普法微沙龙通过当事人讲述发生在自己身上的维权故事,专家学者多角度诠释,开展法律知识的普及,并打通微信互动通道,以掌上“微沙龙”的形式向大众传播,引导社会正能量。通过关注“常州女性”微信公众号,在下拉菜单“幸福花开”中打开“真人故事汇”普法微沙龙,即可观看每一期沙龙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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