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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发布日期:2022-10-0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具有武进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且实际居住3年(含)以上,只要同时具备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含)以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满足上述廉租住房保障、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收入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可以向户口所在地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民政科提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或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申请。咨询电话:常州市武进区住房保障中心:86312181、8631042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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