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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常州主城区社保一体化 同城同标同待遇

发布日期:2015-07-0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7月2日上午,常州市召开社会保障一体化工作推进会,对常州市市区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管理体制、市区社会保障一体化等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韩九云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张云云主持会议。
  常州市区划调整实施意见中确定目标,2018年将实现主城区社会保障一体化,具体实施分为3个步骤:
  一是2015年8月底前,各辖区完成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管理体制主体工作,统一由人社部门进行管理。整合工作完成后,各地将着力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制度。各地制度统一规范为“常州市、某某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使用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障卡”作为结算载体。
  二是2016年率先实现主城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一体化。从2016年1月1日起,新北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养老保险并入市本级统筹区,新北区所有居民将和天宁、钟楼区居民一样,参加市本级居民医疗保险、居民养老保险;武进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与市本级统筹区接轨,主要是在优化分级诊疗制度基础上,实现住院待遇、门诊待遇、市三级医疗机构实时就医结算和个人出资标准等方面基本统一。
  三是2018年实现主城区社会保险一体化。将实现政策、信息系统、经办管理服务标准“三统一”,武进区和市本级各项社会保险政策统一,社保经办机构使用统一的数据库和信息系统进行业务操作,参保人员享受统一标准的经办管理服务,使用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办理转移、就医等社会保险业务。
  2016年新北区、武进区与市本级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后,现两地参合人员医保待遇总体上将有一定幅度的增长,主要体现在住院待遇上;同时在市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原来需要个人垫付后回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报销,接轨后将实现分级转诊后实时联网结算。市本级居民医保政策也将更加完善,主要体现在将重大疾病单病种保障范围从现在的7种扩大覆盖到现新农合的20个病种,确保所有参保人员大病待遇不降低。
  为顺利实现这一目标,2016年各级财政将加大民生投入,同时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出资水平也将适度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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