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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金坛区发布2020年第十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发布日期:2020-11-0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2020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意见〉的通知》《关于下发2020年常州市金坛区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意见的通知》(坛食安委〔2020〕2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金坛区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按照常州市2020年每千人5.5批次的抽检任务,截至目前,共完成食品抽检2546批次,占全年计划的82.7%,合格率为97.3%。本月抽检种植养殖环节蔬菜共22批次,其中畜产品8批次,蔬菜13批次,水产品1批次;流通环节抽检了48个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20批次,方便食品7批次,肉制品7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7批次,饮料7批次;餐饮环节抽检了151批次,餐饮食品146批次,调味品5批次;粮食环节13批次,其中粮食加工品11批次,食用油2批次;本月共抽检食品及相关产品258批次,不合格食品24批次,主要原因是餐具中检测出大肠菌群。对不合格食品及其所涉及的单位,金坛区已依法督促不合格产品的单位进行整改,同时开展调查处理。

  下一步,金坛区还将重点针对秋季市场重点食品及相关产品来安排抽样,以着力解决食品抽检中的问题为导向,切实提高食品抽检工作质量和效率,及时发现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和问题。实现监督抽检与信息公开、核查处置联动,倒逼生产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促进全区食品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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