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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全面推行林长制 年底前千余名各级“林长”将走马上任

发布日期:2021-12-0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继河长制、湖长制后,常州市将全面推行林长制,年底前,千余名各级“林长”将走马上任。在12月1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常州市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并介绍了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情况。
  今年9月30日,常州市正式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拉开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序章。推行林长制的目的,是建立健全常州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进一步压实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有效解决森林资源保护的内生动力问题、长远发展问题、统筹协调问题。
  该《实施意见》以“森林扩面、林分提质、林业增效、林农增收”为总目标,以“造林、护林、用林、活林”为重点任务,构建了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主要有总体要求、主要目标、组织体系、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五部分内容。
  常州市实施的林长制,在两方面体现了常州特色:一是试点改革带动全面推行林长制。金坛区作为我省第一批试点单位,已在2020年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现了森林资源保护从林业部门唱“独角戏”到党政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大合唱”,为推行林长制提供了可操作可复制的经验;二是以细化任务压实各级“林长”责任,探索走出一条具有“水墨江南、鱼米之乡、平原地区”特色的常州造林之路。
  据悉,常州市将通过全面推行林长制,努力实现森林资源“一增、二保、三防”的目标。“一增”,即增加森林蓄积量;“二保”,即保持森林覆盖率和林地保有量稳定;“三防”,即防控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到2025年,全市要完成造林绿化面积5万亩、森林抚育20万亩次。到2035年,基本实现林业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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