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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常州市出台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记分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1-02-2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常州市应急局出台《常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从今年2月3日起,对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试行记分管理。企业每年起始积分12分,以一年为周期,从反向扣分和正向加分两方面进行记分。

一是紧盯关键少数,重点抓好企业“一把手”。《办法》通过记分管理,盯牢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这一关键,强调对企业记分就是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记分,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及《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纳入记分管理内容,着力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依法履职能力和企业本质安全,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是发挥平台优势,实时记录积分情况。我市将依托常州市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分管理系统,电脑端和手机移动端实现自动记分,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可实时查询自己分值,实现“记分可视化、扣分可溯源、整改可闭环”。在让每家企业对自己的积分情况及时认知、及时反省、及时改正,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准稳步提升。

三是组建记分小组,有效保障记分公平。我市同步成立了记分管理领导小组,由市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危化处、法规处、危化监察支队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辖市(区)应急管理局、经开区政法和应急管理局建立记分管理工作小组,市、区两级根据监管实际提出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记分意见,通过专业化的记分管理,有效提升监管部门的监管效能和精准度。

四是规范管理措施,综合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办法》将安全事故、行政处罚、依法履职等4个部分量化分解为39个具体扣分指标,将安全标准化创建等在安全生产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情况量化为加分指标,对记分周期内不同分数段的企业实施市、县、乡镇三个层级分级管理,综合运用重点监管、通报、警示、约谈、列为重点监管企业、联合惩戒等手段,倒逼企业守法守规守信经营,严守底线,不逾红线,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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