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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运河文化带常州段建设吹响冲锋号

发布日期:2018-10-2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10月24日下午,常州召开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会议,听取并论证《大运河文化带常州段实施规划(征求意见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陈涛出席并讲话,副市长方国强主持会议。
  陈涛充分肯定了规划编制工作。他表示,统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宝贵遗产,是系统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常州段建设的重中之重。以此为前提,大运河文化带常州段的建设要与城市总体建设相协调,明确战略定位与主要目标,尤其要做好文化梳理工作,并有重点地进行展示,增强城市形象识别。
  陈涛指出,规划的编制为大运河文化带常州段建设吹响了冲锋号。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系统化思维,处理好文化、展示与业态,保护、传承与利用,以及现代与古代的关系;要拓展思路,精雕细琢,适当补充,做好各类项目的选择;要统筹协调,紧抓进度,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全面推进常州大运河文化带建设。
  《大运河文化带常州段实施规划(征求意见稿)》以总长度约263.3公里的大运河现有主河道及相关水系为基准,统筹考虑遗产资源分布,划分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核心区、拓展区,重点彰显运河在文化、生态、旅游等方面的功能。目标是:到2035年,全面建成高品位的文化长廊、高颜值的生态长廊、高水平的旅游长廊,唱响常州运河品牌;到2050年,全景展现常州大运河文化精华。
  会议听取了南京大学文化与自然遗产研究所关于规划主要内容的汇报。各辖市区、市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以及文史专家,对规划内容进行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与建议。
  此前,围绕大运河保护利用和文化带建设,常州已建立专项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和应急机制,先后出台《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常州市文物保护办法》及《常州市大运河遗产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大运河常州段保护与利用相关规划。与此同时,大运河常州段沿线文化遗产的保护修缮与管理也有序推进,文旅融合发展初见成效,大运河河道管护与生态环境治理建设均得到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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