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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金坛区发布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发布日期:2018-03-2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意见的通知》(常政办发〔2017〕197号)、《关于下发2018年常州市金坛区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意见的通知》(坛食安委〔2018〕1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金坛区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按照常州市2018年每千人5批次的抽检任务,截止3月中旬,金坛区共完成食品抽检392批次,占全年计划的14%,合格率为100%。本月主要结合春季食品市场的重点食品及相关产品进行抽检,包括种植养殖环节的蔬菜20批次,生产环节的肉制品11批次、调味品7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0批次,流通环节的蔬菜60批次、饮料10批次、豆制品3批次、调味品3批次、食糖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肉制品1批次,粮食环节的粮食加工品20批次,共抽检食品及相关产品139批次,未发现不合格食品批次。

  下一步,金坛区将重点针对3.15举报投诉多及清明时节金坛区的消费习惯特点来安排抽样,以着力解决食品抽检中的问题为导向,切实提高食品抽检工作质量和效率,及时发现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和问题。实现监督抽检与信息公开、核查处置联动,倒逼生产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促进金坛区食品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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