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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举办专题培训班讲解《政府会计制度改革》

发布日期:2018-06-0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2015年以来,财政部相继出台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存货、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等6项具体准则以及固定资产准则应用指南,《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并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

6月6日-8日,市财政局举办政府会计改革专题培训班。本次培训为期三天,特别邀请财政部政府会计咨询专家、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朱丹教授讲解政府会计,北京用友政务软件有限公司高级讲师王润丽女士作政府会计专版软件操作演示。

市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市财政局各相关处室有关人员、辖市区财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部分会计领军学员和部分在常高校相关专业老师等共计600余人参加本次培训。


市财政局副局长戚小如在开班仪式上谈到:政府会计改革是规范政府单位会计核算、提高政府会计信息质量的迫切需要,是准确反映政府运行成本、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重要基础,其最大变化是收付实现制转为权责发生制,这将科学评价政府、部门、单位等耗费公共资源、成本边际等情况,有利于建立并有效实施预算绩效评价制度,为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奠定基础。

下一步,市财政部门将开展培训,督促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认真学习,树立权责发生制理念,熟练进行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费用归集分摊等会计处理方法,逐步实现从“核算型”会计到“参与管理型”会计转变。

市财政局将成立政府会计咨询专家团队,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贯彻实施提供智力支持。将通过《常州日报》阳光财政专版、微访谈、《常州财政》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网站等平台进行宣传,分层级制定培训计划,确保2018年政府会计制度培训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全覆盖”。

《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改革方案》的重要成果,是服务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政府会计信息质量、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预算管理水平、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具有重要的政策支撑作用,在我国政府会计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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