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2018-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中(编号32)“太湖主要入湖河流及其支浜整治工作有待加强。”经核查,目前该问题整改内容已完成整改,根据常州市省级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8日至12月24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联系电话:0519-85686032。
省人大突出环境问题中“太湖主要入湖河流及其支浜整治工作有待加强”问题整改情况
一、整改任务
太湖主要入湖河流及其支浜整治工作有待加强。
二、整改目标
主要入湖河流水质持续改善。
三、整改措施
1.加强入湖河流及其支浜周边污水收集,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
2.加快入湖河流一级支流支浜清淤工作;
3.加密监测上游来水水质,及时掌握、分析水质变化情况,加强应急处置和联防联控。
四、整改效果
2019、2020年常州市三条入湖河流武进港、太滆运河、漕桥河水质均达到Ⅲ类标准,水质逐年改善;入湖河流支浜水质均已消除劣Ⅴ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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