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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常州市进一步做好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发布日期:2021-10-1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常州市民政局拟订了《常州市进一步做好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9月8日至10月8日在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意见征集期内,公众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修改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市民政局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主要情况反馈如下:

公众建议:

1.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中第2项第(2)子项中删去除外情形的“享受困难人生活补贴人员除外”。

2.《关于进一步做好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中第2项第(1)子项中《关于明确社会救助对象“重特大疾病”范围的通知》文号“常政办发〔2021〕73号”有误,应当是“常民救〔2021〕5号”。

市民政局采纳情况:建议(1)未采纳,建议(2)已采纳修正。同时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给予了回复。

对此,感谢广大群众对常州市民政局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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