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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取消住房保障资格家庭公示

发布日期:2021-03-1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根据《常州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常政发〔2008〕144号)、《常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常政发〔2013〕16号)、《市政府关于完善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8〕134号)等文件,经审核,取消下列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现予公示。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8日

序号

申请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申请编号

户籍地址

退出原因

1

韩建平

3204021960*****215

DZ160018

花园新村133-乙-401

不符合条件

2

陈金妹

3204041958*****221

GT110742

清凉新村86-甲-203

不符合条件

3

董法法

3204041953*****417

GZ140235-K

荆川东园11-甲-602

 限定时间内拒不配合年审

4

唐波

3204041974*****817

GT120387-K

朝阳三村100-甲-201

不符合条件

5

曹明娥

3211231971*****626

GT120206-K

延陵东路497-3号

不符合条件

6

谢证明

3204041940*****617

GZ180297

花园新村15-甲-203

死亡

7

盛连强

3204021964*****254

KT190114

翠竹新村108-戊-101

 限定时间内拒不配合年审

8

王锋

3204021979*****037

KT100225

浦北新村4-甲-103

不符合条件

9

陈雪平

3204021971*****414

KT170052-D

 劳动新村南32-丙-403

 限定时间内拒不配合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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