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常州新闻 >> 正文

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主任会

发布日期:2022-05-2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5月27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云萍主持会议,副主任韩九云、陈正春、戴士福和秘书长高宏华参加会议,党组成员徐新民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方案。会议指出,这次执法检查是本届常委会开展的第一个执法检查,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四个机关”建设实施方案中关于规范执法检查“六步工作法”的要求,逐条对照法律,检查各相关单位落实道路安全管理责任情况,列出法律责任清单、问题责任清单,对《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推动《条例》全面贯彻实施,努力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要紧扣市委最新部署,充分发挥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法治支撑作用,推动加大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力度,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助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