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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各项决议

发布日期:2018-01-1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常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10日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丁纯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常州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的决议
(2018年1月10日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常州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常州市2018年预算草案,同意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常州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常州市2018年市本级预算。


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10日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白云萍常务副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10日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屹院长所作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全市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10日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葛志军检察长所作的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全市检察机关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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