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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大常委会部署2019年立法工作

发布日期:2019-01-1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1月1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19年立法工作部署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盛建良、副市长梁一波出席会议。
  去年,常州市制定了两部地方性法规,都已经获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其中,《常州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
  根据计划,今年常州市将制定《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常州市轨道交通条例》3部地方性法规。其中,轨道交通条例已通过一审,将于今年4月进行二审;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分别于今年4月和8月进行一审。
  同时,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确立6个调研项目:《常州市旅游市场管理条例》《常州市水环境保护条例》 《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条例》《常州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常州市湿地保护条例》《常州市绿化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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