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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医用耗材综合治理的工作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4-0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近些年来,医用耗材行业得到了较快发展,在满足人民健康需求、促进健康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出现了价格虚高、使用不规范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突出问题。今年,国家、省对全面深入治理医用耗材问题作出了系列部署,为抓好贯彻落实,系统推进我市医用耗材治理工作,市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起草了《关于加强医用耗材综合治理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现就主要内容作一政策解读。

一、《工作意见》的起草背景

经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对全面深入治理医用耗材领域问题作出了系统部署和整体安排;省纪委印发了《关于协同监督推动全省高值医用耗材采购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苏纪办〔2019〕70号),省医保局出台了《关于推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19〕55号),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和纪委监委联合印发的《在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常教组发〔2019〕9号)明确了“聚焦高值医用耗材采购问题”的整治要求。制订《工作意见》,加强医用耗材全链条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净化行业生态、减轻群众负担,是当前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

二、《工作意见》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特点

1.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通过优化制度、完善政策、创新方式,完善全流程监督管理,净化市场环境和医疗服务执业环境,推动形成医用耗材质量可靠、流通快捷、价格合理、使用规范的治理格局,减轻群众医疗负担,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主要内容。按照系统设计、整体安排、协同推进的工作要求,统筹推进“五个一批”:一是“优化准入挡一批”。抓住医用耗材业务编码全国统一、医用耗材“两票制”全面推开、《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全新出台的有利时机,优化完善医用耗材产、配、用环节的准入管理,挡掉一批小散低差的企业产品。二是“带量议价降一批”。加快建立和完善“组团联盟、带量采购、量价挂钩、招采合一”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新模式,按照省、市权限分工,积极参加省管品种的联盟带量集中采购,有序组织市管品种的联盟带量集中采购,通过议价谈判,降低一批价格虚高的医用耗材品种。三是“政策引导调一批”。发挥医保对医疗控费、临床规范、医卫改革的杠杆作用,进一步加强总额控制下的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协同性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通过杠杆引导、管理推动,更好规范临床使用行为,促进医疗机构调减一批性价比不高的医用耗材产品。四是“动态清理压一批”。利用国家医保局“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统一数据标准、归集各省数据的大数据成果,借助省医保局阳光采购平台业务流、信息流、资金流“三流合一”的规范约束,开发建设全市智慧招采信息系统,实现编码比对、企业比对、价格比对,“遇低调平”挂网价格,动态调整医疗机构的耗材目录,压缩一批同质不同价的企业产品。五是“从严治理清一批”。加强治理体系建设,明晰各类主体治理规范医用耗材行业秩序的工作责任,构建职能互通、工作互动、成果互用的联合联动工作机制,通过职能资源整合、治理手段集成、监管方式创新,清理一批问题企业和问题产品,不断净化行业生态。

3.主要特点。一是体现了治理的系统性。突出编码统一、价格引导、临床路径规范、产品立项指导等政策规范,加强准入管理;实施联盟带量议价谈判、联网数据动态清理、流通“两票制”等重点改革,治理价格虚高;推行医保支付改革、医价动态调整、医院耗材使用管理等协同性管理,促进三医联动;同时,明确了市场监管的协同性和长效性要求,保障齐抓共管,总体形成了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多措并举、多维施治的治理格局。二是体现了手段的多样性。突出政策规范,对市场准入、采购配送、临床使用各个环节,明确了落实落细上级新政、完善地方政策配套、加强各类政策衔接的相关要求;推进智慧管理,明确了“国网、省平台、市系统”各类数据贯通运行、成果运用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强化杠杆引导,明确了医保、医价管理与医用耗材治理的配套协同要求;同时,探索行业内的主体信用管理,通过失信惩戒增强行政监管效果。三是体现了责任的全面性。针对原有管理主体单一、要求单向的机制弊端,一方面,压实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分工责任,明晰联合联动工作要求,推动齐抓共管;另一方面,赋予各类市场主体、医疗主体相应的协同责任和自律责任,推动行政管理向共同治理演进。

三、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依托“市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推进《工作意见》的组织实施和协同管理,遇有重大政策、重大改革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

2.实施考核管理。对《工作意见》中的重点任务细化考核要求,分类纳入卫健、医保、药监等部门的相关考核体系,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实现成员单位之间的共享共用。

3.防范社会风险。加强政策解读和正面宣传,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加强重大改革的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有利于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强社会风险评估,制定风险应对预案,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矛盾问题,确保治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4.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纪律监督和规范管理,完善相关工作尤其是阳光采购的信息保密、利益回避、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确保治理改革的公开公平公正;发挥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的再监督职责,在医用耗材综合治理的重大决策、重点改革和重要事项上,主动接受监督指导,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规范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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