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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义务教育优秀教师进社区免费导学(试点)通告

发布日期:2011-03-2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落实国家、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采取有效措施为人民群众服务,进一步发挥义务教育优秀教师教书育人的示范作用,帮助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提升自学能力,决定在全市开展义务教育优秀教师进社区导学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范围、对象
  天宁区天宁街道5个社区的初中和小学4-6年级学生。以社区为单位。
  二、导学教师
  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以常州市第二十四中学、常州市实验初级中学、常州市北郊初中、常州市局前街小学、常州市实验小学、常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常州市博爱小学为主体。
  三、导学报名
  1.自愿报名
  2.学科:数学、英语
  3.报名时间:2011年3月26日至3月30日
  4.报名年级
  (1)初中:初一、初二、初三
  (2)小学:四、五、六年级
  5.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试点学段
  (1)常州市天宁区局前街社区(娑罗家园5幢后面):吕宙艳,86674314,小学。
  (2)常州市天宁区博爱路社区(聚和家园13幢北侧2楼):王晓莉,88111895,小学。
  (3)常州市天宁区青山路社区(青山湾12幢底楼):王志元,86633617,初中。
  (4)常州市天宁区兆丰花苑社区(兆丰花园5幢会所):姜娟萍,88822829,小学。
  (5)常州市天宁区怡康花园社区(怡康花园15-甲-101):孙青,88165803,初中。
  四、导学时间
  星期六下午2:00-5:00
  2011年4月9日为第一次,2011年7月2日结束。该阶段为优秀教师进社区导学试点阶段。
  五、班额、教师数量
  原则上班额初中不超过40名学生,小学不超过30名学生。每班配2名优秀教师。
  六、导学内容
  1.学习方法辅导
  2.学习能力提升
  3.学习问题诊断
  4.学习困难助解
  七、职责分工
  1.常州市教育局、天宁区教育文体局负责派出优秀教师并管理。
  2.天宁街道负责对所辖试点社区的管理。
  3.试点社区负责提供场地和必要的教学设施。负责导学时段内学生的安全。
  4.导学教师负责高质量完成“导学内容”的辅导。
  5.导学教师所在学校负责减少导学教师在本校的公共活动。
  6.学生家长负责自己孩子导学途中的安全。
  八、经费保障
  1.导学教师交通费50元/次。
  2.社区场地、管理费2000元/学期。
  上述经费由常州市教育局承担。
  九、说明
  试点结束后,从2011年9月开始,优秀教师进社区导学工作,在有条件的社区居民学校逐步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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