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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

发布日期:2021-08-2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常州市武进区、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

“十三五”以来,武进区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扎实开展污染防治攻坚,不断推进解决各类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经济发展指标在全省前列的位次,环境质量存在较大差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专项督察组,于2021年5月17日至6月5日对常州市武进区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于8月25日召开武进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情况反馈会反馈意见。督察发现,武进区高质量发展理念树的不牢,产业结构偏重,转型升级缓慢,对生态保护和环境质量改善的紧迫性认识不足,对区域内存在的环境问题认识不清,环境治理水平不高,环境风险隐患较多。现将武进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公开如下。

一、认识不足,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不够坚决

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强调,“要把保护生态环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优化发展思路,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作为全省仅有的两个生态保护引领区之一,武进区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上被省委、省政府寄予殷切期望。但武进区一些领导干部在绿色发展上争先进位意识不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抓得不紧,未能牢固树立“绿色政绩观”。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武进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坚决,“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理念树得不牢,没有转化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统筹谋划不足。生态引领区建设推进不力,未组织编制武进区“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未结合区域实际研究制定治太工作方案,环境治理工作被动应付,大气和水环境质量在全市排名靠后,主要环境质量指标在武澄沙地区持续垫底,太湖、滆湖水质未达“十三五”考核目标要求。

考核导向作用弱化。武进区在2020年度镇(街道、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工作中“生态环境高质量”指标仅占比11.6%,既低于常州市高质量发展考核中14.2%的比例,也低于江苏省高质量发展考核中16%的占比。

重发展、轻保护的观念没有根本扭转。环境保护投入明显不足,2020年区级财政节能环保支出同比减少23.5%。片面追求经济发展,违反《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擅自同意建设电镀项目,将8家印染企业和24条牛仔“一步法”生产线予以保留。作为“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县”,未严格落实“坚持节水优先,强化水资源管理”要求,2020年再生水利用率仅约18%,未达到23%的目标任务要求。

二是结构转型升级不到位。武进区以“两高”为特征的产业和能源结构尚未得到根本性转变。2020年,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产值占比达到40%,比2018年增加2.1个百分点;单位GDP能耗比2018年增加4.2%;经济发展对煤炭依赖度较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耗煤量占全市的比重,由2016年的28%提高到2019年的30%;2020年非电行业煤炭消费总量不降反升,同比增加26%,占煤炭消费总量比例提高8个百分点。化工、印染、冶金、电力等行业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依然较大,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占全区工业排放总量的75.1%、70.7%、99.9%和56.4%。

三是重点工作任务完成不到位。部分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省级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尚未“清零”。规划任务完成打折扣,生态保护引领区建设规划确定的32项指标有6项未达要求,103项工程任务完成率仅77.6%,计划投入的202.4亿元仅完成82.4%;纳入常州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的94项重点工程,截至2020年底仍有11项工程未完成。

四是生态环境责任压实不到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部门要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谁的孩子谁抱,管发展的、管生产的、管行业的部门必须按‘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工作。”武进区虽然出台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但一些部门落实政策法规打折扣、搞变通,甚至不作为、慢作为,导致一些突出问题久拖不决。区发展和改革局能源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推动不力,连续两年未完成能耗“双控”目标,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不降反升。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淘汰落后产能不力,铸造行业产能排查走形式,分类管理审核把关不严,全区铸造产能“一笔糊涂账”。武进生态环境局执法监管不严,问题查处不力,高力汽博城“悦森改装”信访举报不断,执法人员多次现场调查均表示无问题,督察发现该单位无证经营,废气直排。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扬尘污染防治监管不力,以“整改”代替行政执法,工地扬尘污染问题突出;对牵头的混凝土搅拌站专项整治工作抓的不实,3家混凝土企业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依然违规生产,扬尘污染严重。区交通运输局对汽修行业日常监管敷衍了事,未有效遏制汽修企业环境污染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化肥减量工作虚假失真,测土配方施肥流于形式;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工程“重建设轻管理”,部分已建的生态浮床、湿地等工程设施被破坏,致使水质净化功能丧失。

“生态环境保护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干部。”但武进区部分“点位长”“河长”“网格长”未能有效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一些环境问题未能及时推进解决。区级“点位长”督促推动不到位,各镇(街道、开发区)“点位长”既未建立涉气污染源管控清单,也未按月召开调度会推动整治工作,“点位长”制上热下冷、层层弱化。牛塘镇“河长制”工作机制运行不畅,80%的河长未按规定巡河,巡查整改走过场,上报已完成整治的老街河督察时仍发现有两处污水直排。乡镇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和机制尚未完善,部分“网格长”对身边的“散乱污”问题视而不见、见污不怪,虽经过多年整治,但今年又排查出“散乱污”企业近400家,超过前两年排查总数。洛阳镇铸造行业整治工作不严不实,擅自缩小整治范围,仅对辖区74家铸造企业中的11家实施整治,且整治标准不高、验收把关不严。湖塘镇对“散乱污”熟视无睹,地处核心地带的沟南工业集中区内聚集着大量机械加工、注塑等“散乱污”企业,油污遍地、废气直排、垃圾乱堆,区域环境污染十分严重。

二、整治不力,行业性污染问题突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健全推动发展先进制造业、振兴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推动传统制造业优化升级”。武进区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坚决,传统制造业优化升级缓慢,铸造、印染、化工、电镀等传统行业虽然经过多轮整治,但仍存在集中度低、布局分散、工艺落后等问题,行业性污染较为突出。

一是铸造行业整治走形式。武进区铸造行业污染是省级环保督察、省政府挂牌督办问题,虽经过多轮整治,但仍有铸造企业319家,普遍工艺落后、污染严重。作为牵头的工信、生态环境部门和推进问题整改的属地乡镇,对这项工作重视不够、标准不高、推进不力、把关不严,部分企业未纳入排查整治清单,甚至违规保留落后产能。

二是印染行业整治不彻底。武进虽然建有专业的印染园区,但仍有5家印染企业未入园。园区内企业产业层次普遍较低,装备水平较差,没有及时改造升级,且存在大量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电镀等不符合产业定位的企业。2018—2020年,园区有15家印染企业存在超总量接管问题,其中6家企业连续3年超总量。园区废气排放量大,部分企业废气存在异味扰民问题。

三是化工行业整治不到位。化工行业经过“四个一批”整治后数量明显减少,但“低、小、散、粗”特征仍未得到根本改观,企业工艺装备落后,环境管理意识淡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滞后,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现有的39家化工生产企业中,规模企业仅为19家,仍有5家未按要求关闭退出,15家企业未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施。

四是电镀行业整治标准低。武进区未编制电镀行业发展规划,未建设电镀园区或集中区实施统一管理,13家电镀企业分布在9个镇(街道、开发区),电镀产品档次普遍不高,同质化竞争严重。多家企业非镀金、镀银含氰电镀工艺未按整治标准实施淘汰。部分企业存在废水超标排放、手工监测数据造假、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

三、重视不够,水环境质量改善不明显

武进区南连太湖,坐拥滆湖,新孟河引江济太清水通道穿境而过,全区河道密布,水资源丰沛,但是武进区对水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片面强调外源输入、客观因素、历史原因,水环境质量在常州市排名靠后,武进港、太滆运河、漕桥河三条主要入湖河流水质未达国家治太总体方案考核要求。

一是支流支浜水质普遍较差。抽测结果显示,196条支浜有36条水质为劣Ⅴ类,占比18.4%。省政府挂牌督办的“消除入湖河道一级支浜劣Ⅴ类水质”问题仍未完成整改,抽测雅浦港23条支浜有8条水质为劣Ⅴ类,占比34.8%。全区691条河道中,446条为断头浜,占比64.5%,区域水体循环自净能力受到严重破坏。督察发现,部分镇区工作被动应付,主动担当作为不力,仅整治上级通报的劣V类支流支浜,没有对辖区河道内源污染开展系统排查;整治河道支浜主要依靠种植水生植物、加装曝气装置等“治标”措施,控源截污等源头治理措施没有有效落实。

二是排涝泵站污染失控失管。抽测15个排涝泵站积存水,劣Ⅴ类比例高达53.3%,污染问题极为严重。武进区未建立水利、生态环境和属地政府等多部门联动的排水管控机制。落实防范汛期水质下降工作走过场,问题清单排查不全,汛期预案未制定针对性整治措施,绝大部分泵站未实施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移动应急污水处理站等治污举措。今年1至4月份,武进区国考断面累计优Ⅲ类比例为33.3%,省考断面累计优Ⅲ类比例为58.8%,国省考断面水质滑坡明显。

三是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严重不足。2020年武进区可计量的用水量约1.5亿吨,但污水处理量约1亿吨,城区和武南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行。区域污水管网建设进度滞后,水平衡核算发现,位于太湖一级保护区的雪堰镇虽经多年整治,污水收集率仍不足75%;滆湖上游的湟里镇污水收集率不到50%。管网雨污混流问题突出,汛期污水频繁外溢,截污措施简单粗放;2020年全区8座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均达不到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整治标准。工业废水处理能力严重不足,全区33个工业园区(集中区)中仅有纺织工业园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普遍存在脱氮除磷效果差,日常维护不到位问题。

四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基础薄弱。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成为影响区域水环境的重要因素。农田退水综合整治工作严重滞后,全区5.7万亩水稻田仅雪堰镇新康村1800亩开展整治,相关工作仍停留在“盆景”试点上。化肥施用量数据虚假失真,测土配方施肥工作仍然停留在宣传上。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长效管理机制严重缺失。

五是滆湖生态系统恶化趋势明显。近年来,武进区对于滆湖的保护和修复投入不足、欠账较多,未能有效发挥其太湖前置库和生态缓冲屏障的作用。滆湖岸线开发强度较大,武进段46.92公里湖岸线仅有生态岸线23.77公里,远低于“2020年自然湖滨岸线不低于全湖岸线的75%”规划保护目标。滆湖透明度低,生物多样性下降,从草型清水状态转变为藻型浊水状态,导致自净能力下降。生态修复工程几经推迟、进展缓慢,2007年省政府即批复要求塔下圩等地率先实施退田(渔)还湖工程,目前仅实施了启动区工程。2021年1至4月滆湖水质明显恶化,总磷浓度同比上升50%,湖体由“轻度富营养化”降至“中度富营养化”。

六是新孟河清水通道风险隐患大。新孟河是“引江济太”的重要“清水通道”,具有改善太湖水质、强化湖体水动力的重要功能。督察发现沿线控源截污不到位,湟里镇370家工业企业中仍有170家未接管,新孟河(武进区)清水通道维护区99个自然村中,有65.8%的居民生活污水未得到有效处理。湟里镇有2个排污明管直通新孟河,问题交办后,地方弄虚作假,将露出的明管一截了之,改为暗管,并覆盖绿植掩人耳目。今年1—4月份,新孟河省考断面S239省道桥氨氮超标0.21倍。新孟河沿线12条主要支流均未设置节制闸站,沿线污染源非正常排污造成的环境污染风险较大。

四、源析不清,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不力

武进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办法不多,大气污染物源头防控、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工地码头扬尘管控等工作推进不力。今年1—5月,“武进监测站”PM2.5浓度在全省93个国控站中综合排名倒数第七,优良天数比率同比不升反降,臭氧超标天数全市最高,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异常严峻。

一是源头污染防控工作不实。未开展大气污染源解析工作,治气工作不够精准有力。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浮于表面,只推动上级交办的17家企业的清洁原料替代,对印刷包装等其它行业企业放任不管;自降标准将末端治理等同于清洁原料替代,最终通过认定的企业数还不足总量的50%;新建“油改水”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不严;玻璃钢企业表面处理普遍未按要求使用水性漆;涉VOCs产业集群排查整治把关不严。

二是废气治理设施效率低下。废气治理整体水平不高,一些企业未配套建设治理设施,一些企业废气治理设施建而不用,一些企业废气治理设施设计不合理、运维不到位、“出工不出力”。督察期间,抽查109家企业中,28家存在未配套废气治理设施或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汽修行业废气治理水平普遍低下,高力汽博城内12家汽修企业中有6家无废气治理设施,3家设施不正常运行。玻璃钢行业废气收集率普遍较低,4家企业车间异味明显。部分企业运维水平差,不知道如何运行废气治理设施;一些企业长期使用劣质活性炭,严重影响处理效果。

三是工地码头扬尘管控不力。武进区建筑工地、交通工程、码头堆场的扬尘污染问题突出,监督管理“宽松软”。督察组检查工地、码头14个,发现12个点位扬尘防治不到位,违法问题检出率86%。南沿江高铁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问题突出,被2020年省长江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曝光,被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和省生态环境厅多次通报,但建设施工单位置若罔闻,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整改。省级环保督察交办的码头堆场扬尘整治不力问题仍然存在,码头物料露天堆放未覆盖,扬尘污染严重。“定向挖潜”专项行动交办问题虚假整改、表面整改,与国控站点一路之隔的工地扬尘污染问题在被3次交办后仍未整改到位。

四是餐饮油烟污染问题突出。武进区餐饮企业众多,普遍执行《常州市餐饮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不力,油烟扰民问题突出。群众信访投诉不断,2020年餐饮油烟占大气信访投诉件比例同比上升4.5个百分点。南夏墅街道对位于大气国控站点上风向的常州大学城夜市大排档餐饮油烟污染问题熟视无睹,督察发现,该区域聚集的约300家餐饮经营户中近200家油烟直排,现场烟雾缭绕,触目惊心。位于国控站点附近的餐饮店普遍存在油烟净化设施清洗频次不够、处理效率低等问题。餐饮企业油烟在线监控安装推进迟缓,主城区内92家应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的企业,仅20家安装用电监控设施。

五、意识不强,环境风险隐患较多

武进区没有牢固树立底线思维,风险隐患意识不强,防范化解风险能力不足,区域环境风险隐患较多。

一是关停企业存在环境隐患。2017-2020年武进区关闭化工、电镀等重污染企业144家,但“一关了之”现象比较突出,“两断三清”不到位问题严重,风险管控措施不到位,存在较大环境风险隐患。距滆湖不到2公里的武进双惠环境2020年9月被责令停产整治,督察发现,企业废水收集池中仍积存约1500吨高氮磷、高浓度含盐有机废水,多处设施破损,废水外溢,存在严重的环境安全隐患。

二是危险废物管理存在漏洞。危废经营单位环境问题较多,部分企业环境风险隐患较大。抽查6家危废经营单位,不同程度存在未按许可证经营、入场分析造假、危废混放等问题。受填埋场库容能力限制,部分污泥焚烧飞灰面临无处可去的风险。部分产废企业危废管理水平较低,识别、贮存不规范。

三是工业废水排放造成冲击隐患。武进区大量工业企业废水接管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对污水处理厂生化处理系统冲击隐患较大。2019年3月,武南污水处理厂遭受高浓度重金属废水冲击,导致生化处理系统崩溃,尾水超标排放。本次督察发现,礼嘉泵站污水池内仍有总铜、总镍检出。2020年,武进区排水管理中心违反《江苏省环境基础设施三年建设方案(2018-2020年)》规定,在武南污水处理厂已经超负荷运行的情况下,仍同意将化工废水接管至无相应处理工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风险防范意识薄弱。

为推动武进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速实施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进区委、区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保护生态与发展生产力的辩证关系,充分认清良好生态环境对人民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意义,充分认清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引领的使命要求,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保持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充实生态办力量,强化其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牵头抓总作用,咬紧牙关、迎难而上,积极作为、狠抓落实,坚决以生态环境的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二是切实推动有关问题整改到位。要紧密结合“十四五”规划制定,全面实施减污降碳、源头治理,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化工、印染、电镀等传统行业转型升级。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和水资源保护,开展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积极开展汛前降污、排污口和涉磷行业专项整治,高质量确保太湖安全度夏,改善滆湖生态环境质量。加强源头替代、产业集群治理和施工扬尘管控,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水平。加快推进关停企业遗留场地的污染调查和风险管控,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下大力气多措并举推进“散乱污”整治。扎实推进中央、省级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严防反弹回潮。高度重视群众信访投诉,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完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

三是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对督察发现的问题,武进区委、区政府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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