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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使用土地公告〔2021〕第92号

发布日期:2022-01-0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使用国有土地0.8997公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苏省环太湖大堤剩余工程常州市境内工程

二、使用土地位置: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

三、使用土地村(组)及面积: 

单位:平方米

联系电话:0519-89606337

特此公告。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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