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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关于常州市地方立法的调查问卷报告

发布日期:2017-12-1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一、在线调查的基本情况

近期,我们组织开展了常州市地方立法问卷网络调查,本次问卷调查旨在了解自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公众对本市立法工作情况的评价,包括对立法工作成果的感知度、对参与地方立法的需求以及意见和建议。

调查测评的主要内容涉及14个问题,包括:被调查人年龄、户籍、文化程度等基本情况;以及被调查人是否了解我市已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是否认为本市地方立法工作将直接影响您的日常生活;如何获得立法信息;是否知道公众可以参与地方立法(为立法草案提出过意见、建议等);是否知道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参与地方立法;是否愿意参加到有关于本市地方立法工作的相关活动中;是否有参与地方立法的经历;参与地方立法的感受如何;认为本市未来应主要加强哪方面的立法;对本市地方立法的选题建议等。

二、在线调查的结果分析

调查问卷反馈的总体情况:随着法治建设进程加快,地方立法工作更加受到社会关注。通过问卷调查分析,公众对地方立法认知度不断提高,地方立法的关注度和影响力不断提升,公众主动了解和参与地方立法的意识也逐步增强,公众对地方立法成果的期待呈现增长的趋势。

具体体现在:

1.自2015年本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已制定发布《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常州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常州市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对于这一立法工作成果认知的调查项中,略为了解占比最高,达31.82%,其次为比较了解占27.27%,仅听说过但未了解具体内容占18.18%,完全不了解占22.73%,说明对于本市目前的地方立法工作成果,公众的认知程度较高,公众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正在形成。

2.在对于公众参与地方立法(为立法草案提出过意见、建议等)的认知调查项目中,知道并想参与占比最高,达63.64%,其次为不知道但想参与占22.73%,不知道也不想参与占9.09%,知道但不想参与占4.55%,反映公众对地方立法的认同度提升,对于参与地方立法积极性和主动性很高,公众参与地方立法不再是一味地自上而下的被动式参与,公众更多的意识到了立法行为与自己的生活息息相关,更有参与的激情和兴趣。

3.在对常州市未来应主要加强哪方面立法的调查项目中,环境保护占比最高,达42.86%,其次为城乡建设与管理占28.57%,历史文化保护占14.29%其他占14.29%,反映公众对常州立法项目的期待,希望政府通过立法手段来关注本市改革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增进百姓福祉,推动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在线调查的分析建议

(一)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学习并善于运用立法手段来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工作,积极回应公众对于我市立法工作的关切,推动我市“一城一中心一区”建设,让法治成为常州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二)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调动公众关注。此次调查测评的对象中,有68.42%的对象未参与过地方立法工作,而对于其中原因,不知道参与渠道和不知道立法信息分别占比38.1%和23.81%,今后应当与本地主要报纸、电视台、电台建立紧密的工作联系,发掘立法工作中的新闻点,建立常态化公众参与平台,将立法信息最大范围地传递给公众,回应公众关切。

(三)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推进公众互动。此次调查测评中,对于通过哪些方式获得立法信息调查项,微信公众号、微博、论坛等占比最高,为32.43%,对于通过哪些方式参与地方立法的调查项,网络征求意见占比最高,为36.96%,凸显了互联网和新兴媒体迅猛发展,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和渠道更加多样和便捷,因此,除了优化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传统渠道以外,还要积极探索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新渠道,寻找更加行之有效的公众参与途径,建立立体化公众参与平台,优化和监管好立法信息网络共享和发布平台,尽量扩大覆盖面、提高公众知晓率,为立法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四)要优化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效果,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信息反馈机制。此次调查测评中,有85%的调查对象愿意参与到本市立法工作中,但是在已参与过立法工作的公众的参与感的调查项中,有所反馈并有参与感仅占19.05%。因此,应当进一步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制度,针对公众参与各种形式和不同环节设计可行的程序和规则,在立法工作上实现与公众的真正互动对话,避免公众参与形式化、走过场的现象,保障公众参与的良好效果,提升立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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