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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市区低收入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转实物配租申请家庭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18-10-1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根据《常州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市政府关于加快实现市区住房保障应保尽保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常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的规定,经过本人申请、常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核,拟将下列低保(特困)无房租金补贴家庭调整为低收入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常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反映(地址:晋陵中路607号1号楼209,电话:86720018)。

序号 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地址 工作单位 家庭成员信息 申请意向
1 马霞 3204**********316X 茶山丽华村委虞家村9号 低保 子女:王奕涵,子女:苗恒乐 低收入公租实物配租
2 鲁俊生 3204**********1215 红梅西村35-甲-502 低保 低收入公租实物配租
                   

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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