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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2〕第32号

发布日期:2022-02-1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苏政地〔2022〕34号文件同意征收(使用)常州市2021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第1批次实施方案319.215亩土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将征收土地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CZXB21030地块
  二、征(用)收土地位置:新桥街道仲家村、史墅村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单位:亩

所在村组

 计

  用   地

设 用 地

利 用 地

 计

其中耕地

1

新桥街道仲家村四组

3

3

2.994

0

0

2

新桥街道仲家村六组

0.1005

0.1005

0.093

0

0

3

新桥街道仲家村村集体

0.876

0.4125

0

0

0.4635

4

新桥街道史墅村一组

11.532

8.739

8.055

2.1045

0.6885

5

新桥街道史墅村二组

0.0135

0.0135

0.0075

0

0

 

   计

15.522

12.2655

11.1495

2.1045

1.152

  四、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到新桥街道办事处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缴回土地证书,请相互转告。逾期不办理的,将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直接注销土地证书。
  联系电话:0519-85951031
  特此公告。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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