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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常州办理情况(第八批)

发布日期:2016-07-2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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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情况

处理情况

下一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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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埭头镇溧阳市“兴中锻造有限公司”噪声和震动扰民,造成对面企业墙体、地面开裂下沉。前期向环保部门反映,未提供监测报告,问题未得到解决。

1.经调查,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2.反映的企业为溧阳市兴中锻造有限公司,位于溧阳市埭头镇工业集中区,主要从事各种锻件制造。年产2000吨锻件、1000吨金属材料加工件、1000吨钢结构件、1000吨机械设备及配件迁建项目于2012年5月经溧阳市环保局审批,2014年4月通过“三同时”验收。主要设备有2000吨锻造液压机1台、液压操作机2台,1吨空气锤2台、750公斤空气锤3台,6吨电液锤1台、3吨电液锤1台、车床11台、天然气加热炉7台、台车式电阻炉6台、锯床12台刨床1台、铣床1台。振动主要源自电液锤作业。

3.针对反映兴中锻造噪声和振动扰民,造成对面企业墙体、地面开裂下沉的问题,之前埭头镇政府会同市环保部门多次主动与信访人沟通协调。6月13日、7月21日,溧阳市环境监测站两次对兴中锻造噪声进行监测,7月21日邀请信访人一同参与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噪声达标。

4.7月26日,市环保局会同埭头镇政府进行现场检查,企业正常生产,生产时间为7:00-15:00。

5.7月27日,溧阳市环境监测站对兴中锻造北侧厂界噪声进行监测,主要噪声源和振动源6吨电液锤1台、3吨电液锤1台均正常作业,企业除两台750kg空气锤外,其他锻锤、压机、锯床、车床均正常运行。1﹟、2﹟、3﹟点分别为59.6、60.6、59.5db,符合厂界排放标准。

6.7月28日,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选取在兴中锻造北厂界、江苏乾昭新材料有限公司办公楼外两点位进行振动监测,两个测点昼间区域振动值符合《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中工业集中区标准。

责成埭头镇党委、政府约谈兴中锻造负责人阮国强,要求兴中锻造做到三个必须,即必须先行停产,必须拿出切实可行的降低噪声和振动的有效措施,必须妥善处理好与周边企业、群众的关系。

由埭头镇政府责成企业停产,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实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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