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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8年常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11-1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拓宽社会公众有序参与地方立法的途径,提升规章制定质量,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2018年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议要求

1.本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提出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2.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我市政府制定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三个方面的事项。提出的规章制定项目,应属于这三个方面的事项。

3.提出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时,请尽量写明立法依据、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通过政府立法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有条件的还可以提供规章草案文本及相关资料。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止。

三、征集方式

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可以通过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通信地址:常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方立法处(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邮编:213022)

电话:0519-85683393  

传真:0519-85683377    

电子邮箱:zqyjfk@163.com


常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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