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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局:常州市专利奖由部门奖升格为政府奖

发布日期:2017-06-2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6月7日,常州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常州市专利奖奖励办法》,在奖励级别提升、评选周期缩短、评选范围扩大的基础上,奖励奖金也比过去有较大提升,新的奖励办法将于2017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该奖项是市政府对常州市专利和发明人的最高荣誉奖项,包括市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和优秀发明人奖。办法要求申报市专利金奖和优秀奖的专利为申报单位或申报人自主研发获得,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已经转化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申报市优秀发明人奖应当是常州户籍居民或按照人才引进等政策来常州创新创业的人才,作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有效专利不少于10件,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或国外专利不少于2件,专利成果通过实施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由常州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组织的常州市专利奖评选工作已开展了十三届,对激励发明创造、营造知识产权文化氛围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市科技局协调管理处处长时玉松介绍,此次设立由市政府授予的常州市专利奖,相较于以前的部门奖,有四大亮点:一是市专利奖由市政府授予,奖励级别大大提升;二是评选周期一年一次,相较以前的两年一次,频次增加;三是既对专利评选,又对发明人评选,评选范围扩大;四是市专利金奖、优秀奖、优秀发明人奖分别奖励奖金5万元、2万元、5万元,奖励金额大大提高。

近年来,常州市发明专利数量逐年上升,2011年全市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仅4.77件,2016年全市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已经达到23.91件,是5年前的4倍多。时玉松表示,“设立常州市专利奖,体现市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重视,通过对获奖专利项目和发明人的奖励,将更强有力地激励在创新创造创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增强广大企事业单位运用专利制度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有助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保障作用,推动常州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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