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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4-0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20〕81号),进一步提升气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服务防灾减灾救灾等能力和水平,结合常州实际,市气象局组织起草了《市政府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一、起草背景
  2019年12月9日,在庆祝新中国气象事业7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专门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胡春华副总理出席新中国气象事业70周年座谈会并讲话。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2020年9月24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提出“各地要将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认真研究解决气象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组织协调,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起草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省政府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市气象局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工作思路。其中,结合常州实际,出台指导性文件《市政府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一项重要工作举措。市气象局党组切实抓好《意见》的代拟工作,搭建工作专班,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对常州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形势与任务、走在前列的目标与定位、组织保障的重点与措施等进行深入研究和讨论,主要负责同志先后多次组织召开会议,对做好文件起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对《意见》代拟稿进行讨论。
  2021年1月5日,市气象局形成《意见》征求意见稿,书面向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以及27个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征求意见。截至25日,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全部书面反馈了意见,共提出9条修改意见或建议,经认真分析研究后全部吸收,并对《意见》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意见》分三部分,共20条,明确了我市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分别是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主要目标充分考虑了我市气象事业发展的现状,提出到2025年,建成适应需求、系统完备、功能先进、高质普惠、以智慧气象为重要标志的气象现代化体系,常州气象现代化水平和整体实力稳居全省第一方阵,并对具体发展指标进行定量描述;到2035年气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显著增强,气象现代化水平和整体实力继续走在江苏前列。目标充分体现了先进性、全面性,体现了“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要求。
  第二部分为高质量发展的5个方面15项主要任务。一是健全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强化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体系,以完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二是聚焦美丽常州建设,完善生态气象监测体系、强化城乡融合气象服务、深化生态气象保障服务、发展生态型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切实增强生态气象服务能力;三是加强智慧气象建设,提高气象灾害监测能力、提高预报预测准确率、提高气象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力构建高质量现代气象业务体系;四是加快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科技创新驱动力;五是推进气象科学管理,切实增强气象市域治理能力。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规划引领和加强政策支持等3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将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科学编制“十四五”气象发展规划,要认真落实加快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有效衔接各项改革,确保气象部门人才队伍稳定、业务水平提升。各级政府应切实加大对气象事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力度,建立气象领域可持续稳定的地方财政投入保障和扶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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