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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举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改革听证会

发布日期:2016-12-0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科学合理确定城乡区域供水价格,12月6日,溧阳市发改委组织召开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改革听证会。经过自愿报名和抽签产生的10名消费者听证代表、2名替补消费者听证代表、3名旁听消费者代表,聘请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及市总工会、民政局、财政局、水利局、消协、法制办等部门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听证会。

    会上,市发改委工作人员首先解读了《溧阳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改革听证方案》。近几年,国家、省加大资源产品价格改革的推进力度,溧阳市供排水企业根据发展规划,加大了对供排水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供水安全与水质指标合格稳定,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明显增强。但由于成本不断上升,现行供排水价格与运营成本长期倒挂,影响了溧阳市供排水事业的健康发展。为此,适当调整自来水价格十分必要,目前周边地区已先于溧阳市调整了水价,并实行了阶梯式水价。
    据了解,目前,溧阳市居民用水价格主要由基本水价、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等三部分组成。根据方案,此次水价调整主要是提高基本水价和污水处理费标准,各上调0.3元/吨,自来水到户价由原先的3.05元/吨,调整到3.65元/吨。同时,溧阳市拟将推行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第一阶梯每户用水量≤16吨,水价为3.65元/吨(覆盖面85%);第二阶梯每户用水量为16吨<用水量≤22吨,水价为4.535元/吨(覆盖面10%);第三阶梯每户用水量>22吨,水价为7.2元/吨(覆盖面5%)。调整后,居民生活户均月平均增支5.1元。以上基数为人口3人(含三人)以下的家庭,每户每增加1人,每月各档阶梯水量基数分别增加5吨。此外,未实行抄表到户的合表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不实行阶梯式水价,在第一阶梯3.65元/吨的基础上增加0.20元/吨,执行3.85元/吨的价格。
    此次还调整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方法,由“补钱”改为“补量”,强化其基本用量保障。经市民政局、市总工会认定的“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实行每月每户免费使用7立方米自来水。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听证,绝大多数代表同意调整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普遍认为阶梯式水价有利于节约水资源,分档定量比较合理,调整幅度低于周边地区。同时,部分代表对阶梯水量计算方式、低收入群体范围确定等提出了意见、建议。
    市发改委负责人表示,此次听证会后,将充分吸纳各位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供水价格调整及阶梯式水价改革方案,报经市政府及上级部门审定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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