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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扩大)会议

发布日期:2016-05-2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5月24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三次主任会议。受阎立主任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志平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宝中、邵明、盛建良,党组成员姜洪鲁和秘书长周建伟出席会议。副市长方国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常州市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工作规则(草案)》起草情况汇报,并原则同意这个工作规则;听取了《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是地方立法最基础的工作,事关我市地方性法规的质量。此次制定的规则草案共二十一条,主要规范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政府及市人大专门委员会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规则通过后,将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发文,并于2016年7月1日正式施行。
  《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港澳同胞投资保护和促进的地方性法规。条例自2014年12月1日实施以来,我市从“加强学习宣传,建立协调机制,加强与港澳同胞投资企业联系,推动与港澳地区开展经贸、民生、人文领域交流合作”等方面,积极抓好贯彻落实,取得良好成效。会议希望各级政府和部门进一步增强条例实施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深化常港澳合作交流,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港澳同胞来我市投资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会议传达了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的有关精神,并就人大机关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出新的要求。 会议指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人大机关全体干部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通过学党章党规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学系列讲话进一步统一思想行动、做合格党员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坚持学用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领导带头,在真学、实做上下功夫,做到知行合一、以知促行、以上率下,确保学习教育扎实深入,推动人大工作取得新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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