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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享受门诊特定病种补助?

发布日期:2019-08-1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⑴重症精神病
参保人员携带一年以上的病史(含一次住院病史)、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102医院、德安医院或武进三院医保办申请并填写审核资料。鉴定通过后次月可在申请医院按规定享受补助。
⑵白内障患者
参保人员无需申请鉴定,直接在设有眼科并具备手术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持卡就医,实时结算。
⑶丙型肝炎
参保人员携带一年以上病史(含一次住院病史)、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至市三院医保办申请并填写资料。鉴定通过后次月可在申请医院按规定享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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