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区县信息 >> 正文

新北区:黑龙江省鹤岗市领导一行来新北区考察交流

发布日期:2017-08-2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8月23日下午,黑龙江省鹤岗市司法局领导一行8人,在常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刘永,办公室主任上官正国,新北区司法局法宣处处长周洪春的陪同下,来到新北区孟河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交流学习活动。
  黑龙江省鹤岗市司法局领导一行参观了孟河镇“12348”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查阅学习了孟河镇社区矫正及法律援助相关工作资料,对基础设施建设、日常工作开展、档案管理等工作进行了观摩学习,全面了解孟河镇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做法和取得的显著成效。
  座谈会上,孟河镇副镇长石青华代表孟河镇人民政府对鹤岗市司法局同仁的到访表示热烈欢迎,同时介绍了孟河镇的基本情况。孟河镇社会管理与社会事业局副局长恽亚青对孟河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自运行以来的基本情况和成效进行了介绍。恽亚青在谈到孟河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时,不仅就现有工作成绩进行了总结,更将未来的规划思路进行了分享。
  黑龙江省鹤岗市司法局一行对孟河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建设和工作开展给予了高度评价,称了解孟河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后,获益匪浅。双方面对面交流了各自在法治宣传、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进村(社区)、老娘舅等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中的经验,并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通过此次参观学习,密切了鹤岗市司法局与孟河镇司法所的交流,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了新经验、新思路,为司法行政工作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不断提升注入了新的活力。鹤岗市司法局工作人员表示,公共法律服务的模式是政府转变职能,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孟河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工作模式值得学习借鉴,并表示,在以后的日常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更好地服务群众,为法治社会、法治国家建设提供强劲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