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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热点解答

发布日期:2015-07-0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日前,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常州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建立完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长效工作机制,明确了联席会议制度的成员构成和部门职责,议事程序规则以及主要任务,设立联席会议办公室,发挥牵头联络和协调督促作用。

    现就该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度做一热点解答

    一、建立制度的背景

    为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齐抓共管”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长效工作机制,推进我市治超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成员单位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分管副秘书长为副总召集人。成员由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委、安监局、物价局、法制办、工商局、质监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由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三、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一季度的第一个月召开,如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联席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报总召集人审定。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及形式,由总召集人决定。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主持,也可由总召集人委托副总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各相关单位执行。

    四、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贯彻落实有关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

    (二)督促、检查、协调各成员单位和各职能部门,密切协作,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促进路面与源头治超的协作配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联合专项执法行动和督查工作;

    (三)通报全市车辆超载超限治理工作情况,认真分析治超工作的新形势和新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举措,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相关政策、工作制度、工作方案等,确保治超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研究讨论我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五、组成单位具体职责

    (一)各辖市(区)政府:各辖市(区)政府为治超责任主体,建立完善政府主抓的治超工作机制,切实将治超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本辖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开展。

    (二)市交通运输局:研究制定常州市治超站点布局规划,负责治超站点日常工作;贯彻实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负责对货源企业运输装载行为进行检查、监督,依法整治并查处非法超限超载装配载行为;负责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非法改装、拼装车辆行为以及货运经营者及驾驶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查处;对重点货运站场实行运政派驻和巡查制度,建立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开展超限超载路面查处执法;调查收集所属经营公路超限超载车辆的基础数据,并与治超工作实现数据共享。

    (三)市公安局: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打击超载行为、车匪路霸、超限黄牛,维护治超站点及路面执法治安交通秩序。

    (四)市委宣传部:引导新闻媒体开展治超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宣传导向。

    (五)市发改委、经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对车辆生产、改装、销售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按照汽车公告目录进行监管。

    (六)市财政局:规范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经费的使用办法。

    (七)市农委:负责农用车辆(变型拖拉机)登记管理,定期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变型拖拉机登记、检验以及有关证书、牌照、操作证件发放信息。

    (八)市安监局: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综合监管,督促指导超限超载治理安全工作。

    (九)市质监局:对治超称重设备进行检定。

    (十)市物价局:核定超限超载卸驳载费的收费标准,规范有偿收费行为,利用价格杠杆调节超限超载行为。

    (十一)市法制办:修订完善治超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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