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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五举措强化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

发布日期:2021-01-2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防范因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污染导致的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常州市场监管部门近期采取五项举措强化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了《常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和驻场工作组,构建多部门、全环节、可追溯的进口冷链食品全流程闭环管控体系,形成了职责清晰、管控精准、保障有力、应急有效的工作机制。

二是设立集中监管仓,实施统一管理。设立了常州市区和溧阳市2个集中监管仓,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进行管理运营。发布《加强常州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明确凡是进入常州市储存、加工、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除特定条件外,在储存、加工、销售前必须进入集中监管仓,进行统一的消杀和核酸检测。

三是开展网上预约,实施智慧管理。在“我的常州”APP开设“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预约报备”专栏,进行集中监管仓的入库预约。通过短信通知、预约查询等多种方式告知预约人入库、提货时间等全流程信息。通过实施集中监管仓的预约和省内其他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的报备,运用“互联网+”,开展进口冷链食品的大数据分析和研判。

四是构建追溯体系,方便市民查询。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全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江苏省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完成实名认证和主体登记,确保上传的进口冷链数据真实有效、完整准确。在进口冷链食品销售区域加贴与所售食品对应的“江苏冷链”电子追溯码,方便市民在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扫描电子追溯码,查验相关信息。

五是严格监督检查,落实主体责任。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按照“四个没有”和“三个专”的要求开展进口冷链食品经营活动。即没有检验检疫证明、没有核酸检测报告、没有消毒证明、没有“江苏冷链”追溯信息的,不得上市销售;对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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