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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楼区:发出首张网络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发布日期:2019-01-0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1月7日,在微店平台从事护肤品零售的曾女士从区市场监管局五星分局登记注册窗口领取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为微店平台+网址。这是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实施后,钟楼区发出的首张以网络经营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为方便只在电子商务平台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的意见》,允许此类经营者将电子商务平台作为经营场所登记。也就是说,只在网上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可以用网店的网址作为经营场所办理营业执照,提供电子商务平台出具的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及《申请人身份证明》就可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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