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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委:常州市开展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验收(复查)工作

发布日期:2017-09-2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认真做好全市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创建工作,根据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厅《转发农业部关于开展2017全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苏海渔函[2017]46号)文件部署,常州市农委于9月20日-9月25日开展全市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现场验收和复查工作,本次专家组共对11家新申报的农业部健康养殖示范场进行了验收,对11家第七批农业部健康养殖示范场进行了复查。

专家组通过查看现场、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有关材料,并对照《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评分表(2017年版)》进行逐项评分。新版的评分表与往年相比有了较大变化,新增了“环保要求”,将“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和“病死水生动物无害化处理”列入考核项,并将“是否具有废水净化处理设施或设备,设施或设施能否正常使用,有效防控污染”作为一票否决项。在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和要求上也新增了部分考核项。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生态养殖”和“水产品质量”要求明显提高。

从验收和复查结果来看,全市11家新申报的单位,有8家单位评分在80分以上,验收合格。复查的11家单位中,有9家单位合格,可以继续保留其农业部健康养殖示范场的牌子;有2家不合格的单位将予以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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