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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志军在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1月13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葛志军在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时指出,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主线,坚持“稳进、落实、提升”检察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奋力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15134件。
  立足发展大局,全力服务保障“六稳”“六保”重大决策部署。全市540名检察人员奋战疫情防控一线,推行“云提审”“云阅卷”“云帮教”等措施,及时出台《关于加强对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刑事案件严格把关的工作意见》,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妨碍复工复产违法犯罪,努力为抗疫企业正常运营提供司法服务,打造野生动物全流程保护模式。制定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12条意见,为104家企业解决法律问题149个。持续推进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立案监督、“挂案”清理等活动,督促撤案13件、结案9件。从严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批捕44人,起诉122人。加大对洗钱犯罪的打击监督力度,发现涉嫌洗钱犯罪线索4件,办理洗钱犯罪案件1件1人。依法从严惩治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犯罪,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103人,挽回损失9600余万元。提升经济犯罪案件分析研判效率,发布《常州市金融犯罪检察白皮书》。
  深耕主责主业,倾力彰显社会公平正义。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市认罪认罚适用率、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分别为93.89%、98.68%。刑事质效评价核心指标“案件比” 控制在1.23,较去年底减少0.45。加强检监衔接配合,审查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46件61人,提起公诉32件44人;自行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3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96件、撤案209件,提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274件。自行补充侦查案件375件,位居全省前列。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抗诉27件,法院发回重审或改判10件,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373人次。开展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专项检察活动,督促相关部门收回养老金105万元。完善与市纪委监委、市中级法院间的信息共享、卷宗调阅等机制,自行研发办案智能辅助平台。全年共审查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6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抗诉58件,法院裁定再审47件,改判34件。加强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70件,法院采纳164件。深入开展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23件,对涉嫌犯罪的76人提起公诉,办理的李卫俊等“套路贷”虚假诉讼案,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加强民事执行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45件,法院采纳144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判决、裁定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强化行政审判程序监督,提出检察建议49件,法院采纳49件。加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18件,法院采纳118件。开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化解行政争议16件。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48件,提起公益诉讼31件。探索办理文物保护、公共安全、侵害公民个人隐私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96件。
  聚焦风险化解,合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六清”行动,三年来共起诉涉黑犯罪132人、涉恶犯罪426人,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线索162件。严把案件质量关,改变定性7件,追加认定涉黑恶犯罪36人,监督立案涉黑恶案件8件16人,纠正漏捕漏诉20人。优化庭审指控方式,形成常州经验。坚持以案促治,推行一案一评析、一案一建议,制发检察建议58件。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538名检察官进网格,1.3万余名网格员兼任公益损害观察员。出台《关于规范醉酒型危险驾驶犯罪案件不起诉工作的指导意见》。就知识产权犯罪、安全生产领域犯罪、金融领域犯罪等进行系统分析,专报市委市政府,当好“法治参谋”。注重运用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46件,采纳率达100%。完善集经济救助、心理辅导、法律援助、社会帮扶于一体的司法救助模式,救助201人,发放救助金113.8万余元。做深做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一年来,全市共办理信访案件3035件,5年以上积案全部清零。借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律师等“外脑”智慧,开展公开听证122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监督活动,支持92名农民工起诉索要劳动报酬121.3万余元,起诉恶意欠薪犯罪12人。
  践行人民至上,聚力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严厉打击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起诉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55人。积极参与全市命案积案攻坚行动,受理审查10年以上命案10件,目前已报请最高检核准追诉1件。起诉涉枪涉爆、危险驾驶、重大责任事故等犯罪1566人。实施安全生产法律风险防控工程,结合办案,制发检察建议19件,形成调研报告7份。起诉诈骗、盗窃、抢夺等犯罪2537人,起诉涉及食品、药品、保健品安全犯罪81人。推动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制,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市中级法院、新北区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会签《共建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框架协议》。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起诉146人。从严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坚持生态修复优先,共向污染企业和个人追索损害赔偿金、治理修复费用1.5亿余元。落实“惩、防、教、治、责”工作要求,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聘请1020名村(社区)妇联主席担任“未成年人成长观察员”,83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牵头23家单位出台具有常州特色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一年来,共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14人,不捕或不诉涉罪未成年人118人,开展社会调查、亲职教育、公益劳动等帮教活动953人次,通过司法援助、心理干预、帮助就学就业等措施救助255人。
  强化自身建设,着力淬炼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觉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规范检察人员网络行为,开展“一单位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创建活动。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体系,构建小课堂“融培训”机制,聘请35名检察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亲历性审查、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等已成常态。坚持“产、学、研、用”一体推进,培塑环境资源保护、金融犯罪案件办理等专业化团队20个,9人入选省级以上检察人才库。与常州大学深化检校合作,共建检察案例研究中心。全面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和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一年来,全市共有39个集体和72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7个案例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13个案例入选省检察院公告案例、典型案例。全员开展“私车公养”、挂证取酬和违规借贷三类问题专项治理,构建亲清检商关系。精准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立体构建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涉黑恶案件办理等开展专项督察10次。严格执行 “三个规定”、检察官任职回避及禁业规范,主动跟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支持配合纪委监委派驻监督工作,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5人。积极争取人大、政协监督支持,主动报告工作18次,办结建议提案和转交案件15件。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列席开放式检委会等活动59场428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案件公开听证、公开审查、巡回检察等活动100场225人次。以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公开程序性信息9599条、重要案件信息1535条、法律文书5675份,召开新闻发布会23次,开展“我的案件我来说”办案故事讲述和“检察宣传进高校”等活动15次。
  葛志军表示,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着眼“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对标一流、狠抓落实,加强检察业务、检察改革和检察队伍建设,持续夯实基层基础、打造特色亮点,全面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常州“十四五”时期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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