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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1〕第16号

发布日期:2021-12-2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征收常州市天宁区集体土地2299平方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将征收土地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常州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1年第3批次(19挂)建设用地
  二、征(用)收土地位置:常州市天宁区(详见征收土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单位:平方米

被征(用) 地单位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面积

总计

备注

总面积

耕地

园地

林地

草地

其它农用地

总面积

居民点及独立工矿

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利设施用地

总面积

未利用土地

其它

土地

建制镇

农村

居民点

独立工矿用地及特殊用地

郑陆镇粮庄桥村八组

2299

1956

0

0

0

343

0

0

0

0

0

0

0

0

0

2299

集体合计

2299

1956

0

0

0

343

0

0

0

0

0

0

0

0

0

2299

国有合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合计

2299

1956

0

0

0

343

0

0

0

0

0

0

0

0

0

2299


  四、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到郑陆镇人民政府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缴回土地证书,请相互转告。逾期不办理的,将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直接注销土地证书。
  联系电话:0519-88737882
  特此公告。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3日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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