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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宅小区物业公共服务收费调查的结果反馈

发布日期:2019-11-2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一、调查情况统计

为提高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水平,了解广大人民群众对常州市物业公共服务收费的现状认识及看法,特开展此次问卷调查,为后续提升和改进物业公共服务收费管理工作提供参考。调查时间为2019年10月23日至2019年11月22日。现将调查结果反馈如下:

1.您的性别是?

男 占73.27%

女 占26.67%

2、您的职业是?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占32.67%

公司、企业工作人员 占49.51%

在校学生 占0

自由职业或其他职业 占17.82%

3、您的年龄是?

18岁以下 占0

18-35岁 占29.7%

36-60岁 占65.35%

60岁以上 占4.95%

4、您的小区是否成立业委会?

已成立业主委员会 占15.84%

已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 占14.85%

未成立 占69.31%

5、您小区的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是多少?

1元/㎡•月以下占17.82%

1-2元/㎡•月占49.51%

2-3元/㎡•月占27.72%

3元/㎡•月以上占4.95%

6、您认为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如何?

可以接受占38.61%

偏高占56.44%

偏低占4.95%

7您对物业提供的公共服务是否满意?

非常满意占0.99%

满意 占6.93%

一般占20.79%

不满意占24.75%

非常不满意占46.53%

8、您小区的物业公共服务内容公示是否满意?

非常满意占0.99%

满意 占3.96%

一般占22.77%

不满意占25.74%

非常不满意占46.53%

9、您了解《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发改价规〔2018〕3号)吗?

很熟悉占12.87%

一般占21.78%

知道一点占28.71%

不了解占36.63%

二、调查结果分析

参与本次调查的人群以男性为主,占比73.27%;职业以公司、企业工作人员为主,占比49.513%,年龄集中在36-60岁之间,总占比65.35%,18岁及以下和60岁以上年龄段的人群分别仅占比0和4.95%;69.31%的参与者住宅小区未成立业委会或物管会;49.51%的参与者住宅小区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在1-2元/㎡•月;有56.44%的参与者认为住宅小区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偏高,认为偏低的只有4.95%;有46.53%的参与者对住宅小区物业公共服务非常不满意,认为非常满意和满意的只有0.99%和6.93%;有46.53%的参与者对住宅小区物业公共服务收费公示工作非常不满意,认为非常满意和满意的只有0.99%和3.96%;参与者对 《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发改价规〔2018〕3号)知晓程度一般,很熟悉的只占12.87%。

三、关于提高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相关建议

1、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物业服务行业诚信管理。物业服务企业有超标准收费、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收费、低于服务等级提供服务等行为的,由相关部门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并给予相应惩戒。

2、培育引导业主行使自治权力,建立平等对话、问题协商解决机制,让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由矛盾的由对立逐步向统一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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