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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05-2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一、出台背景。2019年5月,常州市政府办出台了《常州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常政办发〔2019〕55号),对今后一个时期全市黑臭水体整治攻坚战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明确了到2020年的总体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106号)以及《中共常州市委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常发〔2018〕30号)的相关要求,市政府制定了《常州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到2019年底,市区及溧阳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建立,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溧阳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到2020年底,城市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主城区、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或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全覆盖;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全运行。

三、主要任务。《实施方案》明确了2019年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三方面的工作任务,分别为:高质量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全面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强化自查整改。

四、推进落实。为确保《实施方案》落实到位,市政府对《实施方案》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排定了具体工程项目。市政府加强督查推进,实施定期调度和考评,每季度牵头部门向社会公开治理进展情况。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强化结果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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