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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常州办理情况(第二十二批)

发布日期:2016-08-1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受 理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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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情况

处理情况

下一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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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天宁区新城金郡北面商铺“小坦克烧烤”和“烤世纪烤吧”油烟扰民。

1.经调查,反映的情况属实。

2.2016年8月2日至8日,天宁区环保局共接到反映该问题的投诉5起。经现场调查,“小坦克烧烤”位于天宁区新城金郡花园101号,于2016年7月30日开始营业,配套烧烤炉一只,产生的油烟通过排烟管排入小区雨水口。“烤世纪烤吧”位于天宁区新城金郡花园102号,于2016年8月5日开始营业,配套烧烤炉一只,产生的油烟经烧烤炉自带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3.上述2家烧烤店均无营业执照。

1.根据《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5】89号)规定,天宁区环保局函告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并向投诉人反馈。

2.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2个烧烤店立即停止经营活动。目前,这两家店已停止相关餐饮经营活动。

1.责成茶山街道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加强对这2家烧烤的的监管。

2.充分听取群众的诉求,进一步做好信访调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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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溧阳市南渡镇大圩村原小学处有个私人的油漆厂,开了大概有7、8年了,排放的气味太大,严重影响村民生活,废水也有问题,反映多年一直没解决。

1.经调查,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2.反映的私人油漆厂系溧阳市濑城造漆厂。油漆、涂料制造项目环评文件于1994年6月经溧阳市环境保护局批复,2010年6月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8月8日,溧阳市环保局对企业现场检查时停产。

3.反映的“排放的气味太大,严重影响村民生活”问题。经查,该企业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分散、研磨过程中挥发的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再通过水过滤。现场检查时车间内有异味,厂界周边无异味。

4.反映“废水也有问题”。经查,该企业无工艺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检查时未发现有废水外排现象。

5.“反映多年一直没解决”问题。溧阳市环保局对12369环保服务热线系统5年来的信访投诉情况进行查询,未发现有涉及该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的信访和投诉。

溧阳市政府责成南渡镇政府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企业停产整治。

1.责成南渡镇政府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职责,强化对企业的巡查监管。

2.南渡镇政府会同溧阳市环境保护局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3.溧阳市环境保护局加大加密对该企业的环境执法监管,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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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州市经济开发区五杨路与剑横路的“常州市凯盛包装有限公司”油墨废水直排厂外小土坑,污染灌溉水和农田,造成鱼塘死鱼;2、“常州市劲帆精轧厂”废盐酸和废硫酸未经处理直排厂围墙外约80平方米的土坑,现已填土种玉米。

1.经调查,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2.反映的“常州市凯盛包装有限公司油墨废水直排厂外小土坑,污染灌溉水和农田,造成鱼塘死鱼”问题,8月8日武进区环保局现场进行现场检查。该企业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纸箱印刷机清洗过程,印刷机使用水性油墨,初期清洗废水回用,后续清洗废水使用塑料吨桶收集,委托常州市横林镇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经对该企业所在的遥观镇勤新村委小王村区域的河塘及农田调查,未发现反映的“小土坑”,查阅环境信访系统也无关于该企业的投诉记录。经向当地村委核实,近三年,小王村未有农作物受污染的情况发生;2015年12月份发生唯一一次鱼塘死鱼情况,据当地村民反映当时的死鱼是人为电鱼或药鱼造成的。武进区环保局对位于该厂区内南侧、北侧和西南侧的3个河塘、厂外西北侧河塘、厂外北边灌溉水渠、厂外西侧农田、曾经出现死鱼情况的鱼塘及鱼塘东边上游的小河塘等8处地点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水质均无明显异常。

3.反映的“‘劲帆精轧厂’废盐酸和废硫酸未经处理直排厂围墙外约80平方米的土坑,现已填土种玉米”问题,8月8日武进区环保局现场进行现场检查。反映的企业为常州市劲帆精轧管厂,生产中的酸洗工段使用盐酸,不使用硫酸。产生的废盐酸进入废酸收集池,委托“江苏永葆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置。经核查,2016年至今该企业的盐酸购买量与厂区盐酸储罐内暂存量,酸洗槽内暂存量、废酸收集池内暂存量、2016年至今委托处置量基本一致。该企业雨水排放口西北侧的空地种有约40余棵玉米,其余空地无农作物。武进区环保局在玉米地附近开挖,其中玉米地开挖地面以下约1.2米,玉米地西边开挖地面以下约0.6米,现场使用pH试纸测试开挖的泥土渗液,均呈中性。

4.现场检查中发现常州市凯盛包装有限公司存在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发现常州市劲帆精轧管厂收集危险废物过程中未采取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流失的环境违法行为(雨水排放口积存水石油类浓度为45.7 mg/L,厂西北侧灌排沟积存水石油类浓度为66.3 mg/L,厂西侧洼地积存水石油类浓度为64.2mg/L)。

1.针对常州市凯盛包装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武进区环保局于8月11日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武环经罚告字[2016]52号),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10万元。

2.针对常州市劲帆精轧管厂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的环境违法行为,武进区环保局于8月11日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武环经罚告字[2016]56号),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改正(限期一周内将厂区西北侧的含油积存水和含油土壤妥善处置),并处罚款10万元。

1.责成遥观镇政府按照《武进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对辖区内污染源的日常监管;

2.责成遥观镇人民政府对凯盛包装和劲帆精轧进行停产整治,在居民信访矛盾得到有效解决前不得恢复生产;

3.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将信访调处情况与周边居民进行沟通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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