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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常州市“十四五”教育服务“三农”高水平基地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2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发挥社区教育服务功能,不断提高农民综合素质、生产技术和经营能力,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带动农户增收致富,助力农村、农业、农民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十四五”期间开展常州市教育服务“三农”高水平基地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充分发挥教育、农业、科技资源优势,实施项目引领,支持乡镇社区教育中心强化服务功能,采用合作共建等方式,提升基地建设内涵和水平,创建10—15个左右常州市教育服务“三农”高水平基地。
  二、重点任务
  1.发挥农科教协同育人示范作用。乡镇社区教育中心以高水平基地为载体,探索与农林高校、科研机构以及地方农业、科技单位协同育人的新途径、新模式。开展农科教结合试验,集人才培训、项目试验、科教推广、信息咨询为一体,与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紧密合作,以点带面,示范辐射,为广大农民提供示范,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2.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充分发挥基地的教育培训功能,积极开展农业生产技能培训,吸引帮助愿意投身现代农业建设的大中专学生、返乡农民工、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和退伍军人等加入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培养一批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的新型职业农民。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与学历教育的衔接,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和人才支撑。
  3.大力开展创新创业培训。深入开展创新创业培训进乡村活动,对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返乡大学生、农民工、退役士兵及处于创业初期的创业者开展创业培训。积极开展“大学生村官”“新型职业农民”“农产品经纪人”“乡村生态旅游负责人”等人员创业培训和农民使用网络培训。加强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推广“创业培训+电子商务”模式,鼓励返乡创业人员参加电子商务就业技能培训,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经纪人。
  4.积极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依托农林高校、农林科研机构的科技、人才优势,推广现代农业技术,实行农科教、产学研结合,加快农业科技成果引进、吸收、集成和创新,为研发集成新技术,培育壮大农业新产业项目创造条件,力争把基地建设成为农业新技术成果转化的示范窗口,成为提高农业经营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社会化、产业化水平的样板。
  三、建设要求
  1.政府高度重视。乡镇政府统筹协调,形成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合力推动的良好局面。制定“十四五”农科教协同育人行动计划,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纳入教育培训发展规划,形成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乡镇政府在政策、资金、土地流转、人员调配等方面给予支持。
  2.科技水平先进。高水平基地的生产项目符合国家、省、市和当地引导扶持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方向,能够推广运用先进、成熟的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和新设施等,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在本地区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3.人才队伍健全。具有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专兼结合的技术人员队伍,其中专职技术与管理人员3—5人。有相对稳定的市级以上的科研院所或高校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常年有专家教授担任基地顾问,指导生产经营、科技推广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4.基地规模较大。规划布局合理,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农业产业化、集约化、现代化水平高。具有能满足品种试验、科技培训、生产示范、成果推广需要的试验区、示范区和辐射区,其中种植业和水产养殖业核心示范区占地面积不少于50亩,土地流转协议3年以上。
  5.培训实效明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精准培养培训,能够面向当地农民开展农业实用技术、经营管理等培训,基地每年至少免费培训500人次以上。建立电子网络公共服务平台,及时通过新媒体发布培训对象信息、教学资源信息及新产品、新项目、新技术等致富信息,宣传报导及时。
  6.示范作用显著。在推动当地农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中发挥重要作用,积极拓展生态保护、休闲农业、文化传承等新型功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明显,在当地有一定的代表性、示范性,示范带动3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农户年收入递增10%以上。
  7.服务功能较强。示范基地每年能够扶持一批新型职业农民走产业化、专业化、组织化的发展道路,推动形成“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和产供销一体的产业链。基地每年为不少于500名的农民提供信息、技术、销售等服务。
  8.运行机制良好。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建设发展经费,基地具有良好的发展态势。实行标准化建设、项目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运行机制,基本形成“社区教育中心+基地+公司(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等产业运作模式,社区教育中心参与1年以上。
  9.管理科学规范。有健全的管理机构、职责清晰,要求明确,规章制度健全,检查、监督与管理机制科学规范,健全产权清晰、权责分明且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体系。
  10.群众满意度高。基地创建得到当地党委政府、广大农户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农户知晓率、认同感和满意度高。
  四、申报、认定及管理
  1.申报程序。由乡镇社区教育中心提出申请,经乡镇政府同意,由辖市区教育局审核推荐至市教育局。
  2.申报范围。各社区教育中心与各新型职业农民举办的实体,以及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深度合作的基地。“十三五”期间省教育厅认定的省教育服务“三农”示范基地不再申报。
  3.评审认定。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材料进行评审、实地考察和论证评审,提出评审意见。评审结果经公示后,由市教育局发文认定,并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分三年拨付)。
  4.项目管理。基地建设周期为三年,每年的12月10日前,社区教育中心应撰写基地年度绩效报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示范基地发展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和检查评估,检查评估结果将作为本年项目经费拨付的主要依据。检查评估不合格的基地,撤销称号并取消拨付当年经费。
  5.经费管理。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基地专项补助经费的管理,主要用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农业科技成果推广、聘请专家指导等经费的支出,不得用于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的采购。要建立完整的资金报批、使用档案,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对于截流、挪用专项资金的,按财务管理规定和管理权限逐级追究责任。  
  五、材料报送
  各地于每年5月上报本年度创建教育服务“三农”高水平基地申报材料(常州市教育服务“三农”高水平基地申报书及相关支撑材料)。2021年,请各地于5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及电子稿报市教育局,联系人:张宝林,联系电话:86900353,邮箱: 858130342@qq.com。
  
  附件:
  1.常州市教育服务“三农”高水平基地建设标准(试行)

  2.常州市教育服务“三农”高水平基地申报书

常州市教育局

2021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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