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稳岗就业 >> 常见问题 >> 正文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如何支付加班工资?

发布日期:2020-01-0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二条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总的工作时间超过总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点工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